编辑: 鱼饵虫 2019-10-26
公告编号:2018-010 证券代码:831727 证券简称:中钢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中钢网 股票代码:8317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9 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以认购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增持 变动日期: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之日 公告编号:2018-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 《准则

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准则

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公告编号:2018-010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公告编号:2018-0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姚红超 中钢网 指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股票发行认购的方式增持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 300,000 股,其持有中钢网股份比例由 59.31%减少至 51.40%的权益变动行为. 公告编号:2018-010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姚红超,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6月出生,专科学历.1992 年8月至

1999 年12 月,就职于安阳市物 资局金属回收总公司,历任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办公室主任;

2000 年1月至

2003 年7月,就职于安阳市金属回收总公司第二分公司, 任经理;

2003 年8月至

2006 年7月,就职于安阳市宇通物资有限公 司,任总经理;

2005 年5月至今,担任河南中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6 年6月至

2014 年8月4日,担任河南中天钢铁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

2013 年1月17 日至

2014 年8月4日,担任河南中 天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4 年8月5日至今,担任河 南中天运输有限公司监事;

2013 年12 月至

2015 年5月15 日,担任 上海晖超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 本次股票发行前,姚红超持有公司股份 49,816,422 股,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 59.31%;

本次发行认购后持有公司股份 50,116,422 股,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1.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次认购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18-010 信息 披露 义务 人 股份 名称 股份 种类 股份数量 占公司 已发行 股份比 例(%) 所持股份性质及 性质变动情况 股东持股 变动达到 规定比例 的日期 权益 变动 方式 姚红 超 中钢 网 人民 币普 通股 49,816,422 59.31 无限售流通股 12,679,105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37,137,317 股 新增股份 登记完成 之日 认购 公司 发行 新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公告编号:2018-0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以现金认购中钢网发 行新股的形式,增持中钢网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发行股份完成后 总股本的 0.31%,信息披露义务人系自愿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中钢网于

2015 年1月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姚红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816,422 股,持 股比例为 59.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持有股公司股份 50,116,422 股,持股比例为 51.4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362,31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754,105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 《关于北 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已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认购前情况 转让股 份数量 (股) 认购发行 股份数量 (股) 权利变动 达到 5%整 数倍的日 期 认购后情况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 股份比 例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 股份比 例 姚红超 49,816,422 59.31% - 300,000 新增股份登 记完成之日 50,116,422 51.40%

三、其他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钢网的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 公告编号:2018-010 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0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12 月11 日,姚红超与中钢网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姚红超以 2.00 元/股的价格认购中钢网发行的股 票不超过 300,000 股. 此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中钢网的股票, 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行政转化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8-0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 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公告编号:2018-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

2018 年3月7日公告编号:2018-010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 在地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8 号1号楼 A 单元

710 股票简称 中钢网 股票代码

8317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姚红超 信息披露义 务人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9 号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 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股份持有数量 49,816,422 股 持股比例 59.31%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 持股数量 50,116,422 股 公告编号:2018-010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持股比例 51.40%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 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挂牌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偿清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红超 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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