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10-23 |
1 C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02) 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於2004年9月24日,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005 年至2009年五年期间的煤炭购销合同.
本公布乃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13.09(2)条而作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於2004年9月24日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 焦煤」 ) 签署了一份协议,松轿鹘姑夯犰2005年至2009年五年期间向公司供应动力煤分 别为420万吨、450万吨、450万吨、570万吨和600万吨.双方按照确保稳定及公平原则,设 定了年度煤炭价格调整机制,价格升降幅度在一个年度内不超过当年合同基价的8%. 根 《上市规则》 ,山西焦煤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非本公司的关连方.上述合同的交易 不构成 《上市规则》 第14章及14A章的须予披露交易和关连交易. 承董事会命 黄龙 公司秘书 於本公告之日,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小鹏 (非执行董事) 高宗泽 (独立董事) 王晓松 (非执行董事) 郑健超 (独立董事) 叶大戟 (非执行董事) 钱忠伟 (独立董事) 黄金凯 (非执行董事) 夏冬林 (独立董事) 刘金龙 (非执行董事) 单群英 (非执行董事) 杨盛明 (非执行董事) 徐祖坚 (非执行董事) 2004年9月24日 中国、北京 请同时参阅本公布於文汇报刊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