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10-26 |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6月1日,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 )委托管理长安垃圾填埋场,并 经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授权,于2017 年10 月24 日与市城管委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运营管理期限自
2017 年6月1日至
2018 年5月31 日,暂定一年.合同期限具体至《成都市长安垃圾填埋场 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签订后自动终止. 为确保填埋运营费用的顺利拨付,经与市城管协商一致,公司已于
2018 年11 月30 日续签了下一年度即
2018 年6月1日至
2019 年5月31 日的《委托管 理协议》 ,作为委托管理费用的支付依据,委托管理费用
6900 万元/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管理协议》涉及金额已达到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已于
2018 年12 月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签订 2018-2019 年度的议 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合同的生效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不 公告编号:2018-025 需要经过第三方同意.
二、协议相对方情况 市城管委为成都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监督管理餐厨 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建筑垃圾的排放、 运输和消纳处置.
三、协议主要内容 市城管委将长安垃圾填埋场的全部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构筑物、机具设备 等,不含粪渣厂区)和运营管理权委托公司进行全权管理,负责长安垃圾填埋场 的所有日常经营管理及对外事务.委托费用为
6900 万元/年,受托期间产生的税 费按实结算,由市城管委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从事环保基础设施运营的专业公司,具备丰富的固废处置经验,续 签长安垃圾填埋场《委托管理协议》后,公司将持续加强日常运营管理,进一步 提升公司效率,提高公司固废处置运营技术水平及在环保领域的影响力.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一)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二)2018-2019 年度《委托管理协议》 .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