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10-25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5月15 日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兆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19 年4月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 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2,53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22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53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53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于
2019 年4月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 露,详细内容详见《2018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20)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 要》 (公告编号:2019-021)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53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9-022
(四)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53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53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7,890,258.39 元,2018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8,097,168.39 元,2018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 32,030,805.13 元,盈余公积 13,189,586.41 元,未分配利润 109,955,740.82 元,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53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公告编号:2019-022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2,53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侠辉、蔡利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山东源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源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 公告编号:2019-022 山东源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