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10-26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前言 报告说明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连续第 八年发布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反映了

2018 年度川投能源社会责任的履行的情况,披露了公司在市 场责任、安全责任、员工责任、环境责任和公益责任方面的实践及绩效. 本期报告发布时间为

2019 年4月19 日. 本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范围 本报告以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报告主体, 包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 本报告时间范围为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为了遵循信息披 露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部分表述及数据适当追溯以前年份. 编制原则 本报告编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 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编制指引》的规定,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CASS-CSR3.0》 ,同时突出本公司特点和行业特色. 发布形式 本报告以网络形式发布,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ee.com.cn) 查阅.

第一节公司概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清洁能源为主业, 并涵盖光纤光缆产品 的研发和生产、 铁路交通自动化及自动控制、工业自动化控制以及通信等领域的 综合性企业.川投能源于1993年在上交所上市,证券代码600674. 围绕清洁能源为核心主业的发展方向,公司直接投资控、参股7家水电企业, 分别为雅砻江水电(参股48%) 、田湾河公司(控股80%) 、川投电力(全资100%) 、 天彭电力(控股95%,实际100%) 、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公司(控股60%) 、国电大 渡河公司(参股10%) 、国电大岗山公司(参股2%,间接参股8%) .公司其他参、 控股企业包括火电企业嘉阳电力(控股95%,实际100%,已于2018年12月4日决定 解散清算) ;

高铁信息产业企业交大光芒(控股50%) ;

光纤研发和生产基地乐飞 光电公司 (参股49%) ;

川投售电公司 (参股20%) ;

中德阿维斯公司 (参股9.375%) 、 中德西拉子公司(参股9.375%) ;

三峡新能源公司(直接和间接参股2.025%) .公 司目前清洁能源主业已彰显规模,资产规模、装机水平和盈利能力在四川省122 家上市公司、6家电力上市公司中均名列前茅. 川投能源始终秉承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全面 履行经济责任、 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及全体股东经济利益 的同时,充分关注公司员工、债权人、客户及供应商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 益, 实现公司发展与社会发展共和谐,努力实现打造西部一流上市公司的发展愿 景,回报股东、造福四川、回馈社会.

第二节公司

2018 年生产经营情况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 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贯彻落实新目标新征程 的第一年,更是 十三五 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深 入, 电力交易规则和参与主体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公司面临艰难的挑战和巨大 的压力.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川投能源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全体股东的大力支 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务实发展,超额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资产总量稳步 上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2亿股,总市值381.67亿元.公司总 资产达320.44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248.32亿元.电力参控股总 装机容量3,888.68万千瓦;

权益装机容量931.46万千瓦. 2018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6.39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70.31%,同比去年增加 8.15%;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70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71.72%, 同比去年增长9.35%;

净资产收益率15.16%. 2018年, 公司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发电32.78亿千瓦时, 完成年预算的115.37%, 同比增长11.48%. 参股企业雅砻江公司完成发电量74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4.37%;

国电大渡河累计发电42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33%;

田湾河全年累计发电 31.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6%;

天彭电力累计发电1.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0.81%;

川投电力全年实现净利润2,217.79万元,同比增长71.58%.公司控股火 电企业嘉阳电力已于2018年12月4日决定解散清算,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中. 企业经营成果稳定,满足了社会整体用电需求;

良好的经营状况,是公司更 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

第三节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市场责任

(一)完善公司治理 1.深化建设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进一 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确保公司各项管理有法可依、有 章可循,不断优化内控体系,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按程序召集召开董事会

8 次,监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4 次,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均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召 集、召开,会议的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等方面符合相关 规定. 公司坚持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并不断根据实际需要在工作中进行修改和完 善, 使制度更好地为公司运营服务,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2018 年,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为依据,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全面梳理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新建了 《四 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 《四川川投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 《四川川投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 《四川川投能源信息披露与暂缓豁免业务管理 制度》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工作管理制度》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试行) 》等6项内控相关制度,修订了《四川川投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物资采购审计导则》 .通过新建和修订以上制度, 公司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推行全面管理、全员参与,进一步 完善了彼此连接、彼此制约的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 公司加大内审内控力度, 细化年度内审工作, 落实到生产各环节, 实地测评业务流通过程,对存在的风险提出了优化建议.公司按期完成

2018 年 风险评估,完成内控系统制度、流程框架及风险数据库的更新等工作.继续在公 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内部专项审计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评等工作,确保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为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保障. 2.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规定,秉持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原则,持续自觉规 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上交所网站、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 报》 、 《上海证券报》 、 《金融投资报》等指定媒体上,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披露相关 性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了

65 次信息披露,其中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 时公告

56 份、其他上网材料

5 份.信息披露确保了所有投资者以平等的机会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情况,为投资者进行价值 判断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基础. 3.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指导 下, 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直 接负责人和发言人,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 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通过网上交流会、网上留言板、设置专门的邮箱和 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真诚沟通,广泛收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 划、会计政策、电价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让投资者多渠道地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网络答复投资者提问101个,电话回答投资 者问题1081个,现场接待来访机构投资者100人次.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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