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28 |
意见指出, 全市要全面完成 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到2015 年, 聊城市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7%和18%, 分别控制在7 . 6万吨和9 .
9 万吨以内. 与2012年相比,
2013 年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 二 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污染物浓度 分别降低10%、 7%和10%;
2014年 分别降低20%、 10%和20%;
2015 年分别降低30%、 15%和30%. 到2020年, 全市空气质量比2012年 改善50%左右. 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 自然环境保护区和风景名胜 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不得建设污 染大气环境的工业设施;
建设其 他设施, 其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 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今后聊城市 不得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钢管生 产加工项目和水泥熟料生产线. 意见要求, 现在各类工业园 区与工业集中区要实施热电联 产或集中供热改造, 将工业企业 纳入集中供热范围, 全面取消分 散的自备燃煤锅炉;
不在大型热 源管网覆盖范围内的, 每个工业 园区只保留一个燃煤热源. 在供 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区 域, 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 锅炉, 并改用型煤或洁净煤. 制 定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鲁 西化工集团第一化肥有限公司、 第二化肥有限公司、 第四化肥有 限公司等企业3年内完成 "退城 进园" . 2013年全市煤炭消费量要 实现零增长, 2014年开始逐渐降 低, 并完成上级下达的燃煤总量 控制任务, 为保障能源供应, 要 大力引进和发展风、 光、 气、 地热 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 3年内完 成市城区供热电厂煤改气的工 程. 在城区和其他人口集中地 区以及其他需要依法特殊保护 的区域内, 禁止焚烧沥青、 油毡、 橡胶、 塑料、 皮革、 垃圾以及产生 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 质. 水污染防治 先进单位获表彰 本报聊城8月8日讯(记者 李军)
8 月8 日上午,聊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东昌宾馆举行,会上对2012 年度聊城市水污染防治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聊城市市委副书记、 市长王忠 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聊城市市政府党组成员马骏同志宣读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 年度全市水污 染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和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2012 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 作先进县的通报》 , 市政府与各县 ( 市、区) 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企业代表签订《2013 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 . 阳谷县政府作水污染防治工作典型发言,茌平县政府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表态发言,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荣锁通报全市环保工作情况. 市政府决定授予阳谷县、东阿县"2012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优秀县( 市) 区"荣誉称号,并奖励资金10 万元;
授予东昌府区、 临清 市等7 个县( 市) 区"2012 年度水污 染防治工作先进县( 市) 区"荣誉称号;
授予聊城市环保局 "2012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并奖励资金10万元;
授予聊城市政府办公室等3
0 个单位"2012 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给予吴登 峰等2
0 名同志记二等功,给予柳振方等3
0 名同志记三等功,给予高庆忠等8
0 名同志嘉奖,并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 给予相应资金 奖励. 聊城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荣锁通报全市环保工作情况, 聊城市今年3 月份在第二次代 表山东省参加海河迎检,取得了海河流域第一名并且是全国9 大流域2
5 省( 市、自治区) 第一名的好成绩. 聊城以海河迎检为契机,加强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1
4 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管网2100 公里,日处理污水能力6
1 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列入国家海河流域"十二五" 水污染防治规划的90 个重点工程已建成8
3 个,完成率已经达到92%, 全市27个直排扣已建 成24个, 其余3个正在建设. 此外,聊城环境监测水平不断提高, 在96 家企业建设了134 台(套) 自动监测设备, 在132 个污染 电源、 人工湿地、 城市总排等环境 要素建设了视频监控,实现了2
4 小时实时监控,全市建成了1
8 个 水质自动监测站和21 个空气自动 监测站. 《聊城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实施 城 城区 区主 主干 干道 道洒 洒水 水每 每天 天不 不少 少于 于5 5次次城区主次交通干道采用高 压清洗车或湿扫车湿扫保洁, 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2次, 洒水 每天不少于5次(雨雪天气及冬 季气温0℃以下天气除外), 绿 化带、 景观树木及人行道每周 冲洗1次, 确保没有废纸片、 废 塑料等垃圾;
雨雪天产生的淤 泥及积雪要及时清除. 城区背 街小巷每天清扫保洁2次(雨雪 天除外), 确保没有废纸片、 废 塑料等垃圾;
采用人工方式清 扫道路的, 要符合市容环境卫 生作业规范. 要及时修复破损 的路面, 并采取防尘措施. 排污、 防汛管道的清疏污泥要当 日清运, 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城 市垃圾日产日清, 垃圾运输车 辆要实行密闭, 防止产生道路 遗撒. 每天7: 00-20: 00, 禁止载货 大型机动车、 黄标车驶入城区. 运输散装物料和渣土的载货车 不得超高、 超重、 超载, 且实行 密闭或无缝隙遮盖. 禁止散装 物料遗撒车辆上路行驶. 城区 高速公路出入口、 四环路段及 班滑路、 聊高路、 聊夏路、 聊临 路、 聊莘路、 聊堂路、 聊阳路、 海 源路等东昌府区、 经济技术开 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段, 每天要保洁、 洒水一次以上. 道路、 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垃圾运输车辆要密闭防止遗落 所有施工场地要按扬尘 控制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 率、 进出道路硬化率、 工地物 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 密闭运输率、 出入车辆 清洗率六个100% . 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没有上报和落实审批部门扬尘污 染防治方案的,不得开工建设. 进行管线、 道路和林业施 工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要对回填的沟槽, 采取洒水、 覆盖 等措施, 防止扬尘污染. 所有 拆迁施工工地要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要将扬尘污染 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裸露土地, 实施 "黄土不露 天" 工程, 各国土产权单位或 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空气质量指数达到200 以上天气时, 所有户 外施工作业一律停止.所有发放开工建设许可证的项目,批准建设部门要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局)备案登记. 建筑、 拆迁、 市政、 水利、 林业、 公路等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扬尘施工 堆场的场坪、 路面要进行 硬化处理, 并保持路面整洁, 堆场周边要配备高于堆存物 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 大型堆场要配置车辆清洗 专用设施, 对堆场物料要根据 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 喷 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露 天装卸物料要采取洒水、 喷淋 等抑尘措施, 密闭输送物料要 在装料、 卸料处配备吸尘、 喷 淋等防尘设施. 料场堆场扬尘污染防治 露天装卸物料要采取抑尘措施 企业粉性物料要采取库房式存放,临 时性料场货场要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对 进出企业的运输车辆实施登记报告制度,建 立台账.所 有运输散装物料未密闭运输或无防尘措施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出企业,杜 绝散装物料撒漏造成二次扬尘污染.企业内的道路、场 地要全部实施硬化、绿 化 ,定 期清扫和洒水冲洗抑尘;
大 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企业扬尘污染防治 无防尘措施的车辆不准进出企业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要达 到规定标准, 超过国家、 省规 定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不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进行年检.以大中重型运输车辆为重点,促进黄标车淘汰更新, 2015年淘汰2005年底 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对黄标车淘汰实行财政补贴,稳妥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落实城区黄标车限时限行措施, 2015年底前城市主城区黄 标车禁行.严禁超标排放的外地车辆转入.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强化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 管理和监控.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 "冒黑烟" 现象.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杜绝车辆 "冒黑烟" 现象 表彰现场. 记者 李军 摄加大监管力度,严 禁焚烧秸秆,特 别要抓好夏秋时期的秸秆禁烧监管,防 止焚烧现象发生.要 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 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 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加 强垃圾清扫过程的监督管理,严 格禁止垃圾焚烧,杜 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 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进一步改善聊城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办法》 和 《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聊发 〔2013〕 11号)等有 关文件规定, 结合聊城市实际, 制定并实施 《聊城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本报记者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