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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86 公告编号: 2011-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1 年3月19 日在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司定于
2011 年4月26 日召开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
2011 年3月23 日,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2.40%股份) 的《关于增加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提 案》 ,提议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规范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 《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
2010 年度股东大会 上增加上述三项临时提案.
二、会议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 年4月26 日上午 10: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1 年4月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
11 号中国建材大厦
16 层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如下: ⑴《2010 年年度报告》及《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⑵《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⑶《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⑷《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关于确定公司
2010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为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⑺《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⑻《关于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⑼《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⑽《关于为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⑾《关于制定的议案》 ⑿《关于制定的议案》 ⒀《关于制定的议案》
3、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 、 《证券 时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1年4月19 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 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4月20 日上午 9:00 至11:00,下午 2:00 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北辰时代大厦
29 层
4、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 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 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云红 联系
电话: 010-82945588-1786 传真: 010-82915566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3月23 日 附件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委托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1 2010 年年度报告及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确定公司
2010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北京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
201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7 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8 关于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⑴为泰山石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 行的人民币2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 保 ⑵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安龙泽支行的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保证担保 ⑶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阳支行的人民币1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 证担保 ⑷为泰山石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 行的人民币7,3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 保 ⑸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南分行的人民币2,7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 证担保 ⑹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安青年路支行的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保证担保 ⑺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阳支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保证担 保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⑴泰山石膏为平山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河北省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保证担保 ⑵泰山石膏为秦皇岛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秦皇岛分行的人民币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 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⑶泰山石膏为河南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分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 提供保证担保 ⑷泰山石膏为阜新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阜新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 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⑸泰山石膏为南通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通分行的人民币3,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 提供保证担保 ⑹泰山石膏为河南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分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⑺泰山石膏为云南泰山在易门县农村信用合作 联社六街信用社的人民币2,000万元的项目借款 提供保证担保 ⑻泰山石膏为陕西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渭南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⑼泰山石膏为湖北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穴支行的人民币1,800万元的项目借款 提供保证担保 ⑽泰山石膏为湖北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泰安青年路支行的人民币1,500万元的项 目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⑾泰山石膏为巢湖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泰安青年路支行的人民币1,800万元的项 目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⑿泰山石膏为巢湖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的人民币1,500万元的项目借 款提供保证担保
10 关于为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11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的议案 附注:
1、 上述审议事项, 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 若反对请在对应栏中划"*", 若弃权 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 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