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10-29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
2014 年5月20 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条款,2015 年8月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购回并注销部分股 权激励股票. 本次购回股份数量 79.35 万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1.91 元/ 股)购回.本次购回的股票全部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 79.35 万元,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为 16,468,494,924 元. 注: 公司临 2014-019 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详见
2014 年5月21 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临 2015-034 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详见
2015 年8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购回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5 年8月25 日至
2015 年10 月8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5 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
885 号 宝钢指挥中心 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01900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