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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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增年产展柜

4500 套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森卓展柜制作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孙建 联系人 孙建 通讯地址 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塘旺街

2 号 联系电话

18606711175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00 建设地点 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塘旺街

2 号 立项审批部 门--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迁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 家具制造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12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45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22.

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8.1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杭州森卓展柜制作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厂址位于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塘旺街

2 号,租用 杭州宏畔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的五号厂房实施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展柜.公司于

2013 年9月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

500 套展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3 年9月2日通过了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环评批复[2013]821 号) ,核定产能为年产展 柜500 套.该项目于

2017 年11 月17 日企业通过自主验收. 在国际市场,家具行业的市场规模超过

70 亿美元的国家主要有美、日、法、德、英、意及 中国等

7 个国家,其中以美国市场最大,规模达

360 亿美元以上,且美国市场上的家具有 1/3 以 上依赖进口,目前从我国进口的家具数量较大,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国内市场,近年来随着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具的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且在色泽、款式造型、用料、质量方面也越 来越考究.因此家具行业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为抓住这一发展机遇,提高企业在行业领域的知名 度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杭州森卓展柜有限公司决定对原有生产内容进行结构调整,拟投资

200 万元,再租用杭州宏畔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的

5 幢厂房的二层至四层,购置水帘喷漆房、裁板

2 锯等设备,并采用先进的废气处理工艺,新增年产

4500 套展柜的生产能力.该项目正常运营后, 企业将形成年产展柜

5000 套的生产能力.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该行业分类中的 C21 家具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 年9月1日实行)中

十、 家具制造业:

27、家具制造业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油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应编制报告书;

其他报告表.本项目属于家具制造业,有喷漆工艺但年用油性油漆量(含稀释剂) 为5.75 吨,小于

10 吨,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第

253 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受杭州森卓展 柜制作有限公司的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 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 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 1.1.2 编制依据 1.1.2.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4.24 修订,2015.1.1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 修订,2016.9.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6.27 修订,2018.1.1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8.29 修订,2016.1.1 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11.7 第三次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2.29 修订,2012.7.1 施行;

(8)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国务院,2011.10.17;

(9)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2005.12.3;

(10) 《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 环发[2012]130 号, 2012.10.29;

(12)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74 号, 2017.1.5;

(13)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5 号, 2016.11.24.

3 (14)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235 号,2011.10.17;

(1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1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 环发[2012]77 号, 2012.7.3;

(1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2012.8.7;

(1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591 号令,2011.3.2;

(19)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1]199 号,2001.12.17;

(2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2013.9.10;

(21)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2015.4.2;

(2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1999 年第

5 号,1999.6.22;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7.9.1 施行;

(2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3.30 修订,2016.8.1 实施;

(25)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4]197 号, 2014.12.30;

(26)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5 年本) 》 , 环保部, 公告

2015 年第

17 号,2015.3.13;

(27)关于印发《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 2017.9.14. 1.1.2.2地方性法律法规 (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修订) ,省政府令第

321 号,2014.3.13;

(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 年5月27 日修订,2016 年7月1日施行;

(3)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3 年12 月19 日修订;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管理的意见》 ,浙环发[2013]14 号;

(5)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修正) 》 ,省政府令

341 号,2015.12.28;

(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 浙政发[2007]34号, 2007.6.11;

(7)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9.1.1施行,2013.12.19修正;

(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 项目清单(2015年本) 》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 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 (2015年本) 》 的通知, 浙环发[2015]38号, 2015.10.13;

4 (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2009]76号, 2009.10.28;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 ,浙政办发 [2012]35 号;

(11)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6.7;

(12) 《关于印发的通知》 ,浙环发 [2012]10 号,2012.2.24;

(13)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浙政办发[2016]140 号2016.11.14;

(14)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 ,浙政办发[2014]86 号, 2014.7.10;

(15)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浙环发[2013]54 号;

(16) 《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浙环函[2015]402 号;

(17)关于印发《余杭区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和《余杭区排污权调剂利 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余环发[2015]61 号. 1.1.2.3 相关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保护部,HJ2.1-2016)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环境保护部,HJ2.2-200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国家环境保护局,HJ/T2.3-1993)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环境保护部,HJ2.4-2009)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环境保护部,HJ19-2011);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环境保护部,HJ 610-2016) ;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169-2004) ;

(8)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4) ;

(9)《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 2013.05.24 起施行) ;

(10)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 (HJ663-2013) ;

(11)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国家环境保护部,2017.10.1) ;

(12) 、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 (国家环境保护部,2017.10.1) . 1.1.2.4相关产业政策

5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 国家发改委

2013 第21 号令,2013.5.1;

(2)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工信部公告

2012 年第

31 号;

(3)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 号;

(4) 《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 年本) 》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 年本) 》 , 浙土资发[2014]6 号,2014.4.15;

(5) 《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 》浙淘汰办[2012]20 号,2012.12;

(6) 《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 (第一批) ,2005.10.12;

(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浙经信投 资[2014]123 号;

(8) 《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 》 (杭政办函[2013]50 号) . 1.1.2.5相关规划 (1)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15]71 号,2015.6.29) ;

(2) 《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

(3) 《余杭区区域总体规划》(2007~2020) (4)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 ,余杭区人民政府,2015 年10 月. 1.1.2.6项目技术文件及其他

1、现有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2、企业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咨询合同. 1.1.3 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 投资200 万,购置水帘喷漆房、裁板锯等设备,并采用先进的废气处理工艺, 新增年产

4500 套展柜.

2、项目产品方案 项目新增年产展柜

4500 套.产品方案详见表 1-1. 表1-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6 产品名称 原审批 原实际 本项目实 施后 变化情 况 单套需喷漆 面积 备注 喷PU 漆 产品

1000 套/a +500 套/a 10m2 、8 m2 单套喷涂面积 10m2 、8 m2 各占 50% 水性漆 产品

2000 套/a +2000套/a 10m2 、8 m2 单套喷涂面积 10m2 、8 m2 各占 50% 免漆产 品500 套/a (喷漆)

500 套/a (喷漆工艺 外协)

2000 套/a +2000套/a

0 0 展柜合计

500 套/a

500 套/a

5000 套/a +4500套/a --

3、项目组成 本项目位于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塘旺街

2 号的

5 幢厂房,租用杭州宏畔纸塑包装有限公司 5120m

2 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 程组成,具体见表 1-2. 表1-2 项目组成及依托情况 项目分类 建设内容 备注 一层 布置开料区、木工加工. 木加工车间 (现有已建) 二层 布置木加工、组装车间 新建 主体 工程 三层 布置底漆房、面漆房、晾干房、打磨车间、油漆仓库 新建 辅助 工程 四层 办公室、五金仓库、成品仓库 新建 供电 电源由塘栖供电网提供,用电量

50 万kWh 给水 由塘栖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公用 工程 排水 雨污分流.出租方厂区有完备的雨水管网,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 水管网;

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纳入 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七格污水处理厂. 依托出租方现 有管网、线网 原材料仓库 一层、四层 新建 成品仓库 四层 新建 油漆仓库 面积 10m2 ,位于三层 ,用于储存桶装涂料、稀释剂等 新建 储运 工程 厂区外运输 依托社会车辆 / 利用出租方化粪池,用于处理厂区生活污水 现有 污水设施 建造一个 5m3 絮凝沉淀池,用于处理生产废水 新建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木制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式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打磨车间粉尘收集后经干式脉冲式中央滤筒粉尘处理器处理后 15m 高 排气筒排放;

喷漆房喷漆废气经 水帘过滤系统+水喷淋塔去除漆雾后+ 经干式过滤器 与晾干废气一起经 等离子、光氧复合工艺 后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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