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10-30 |
600766 编号:2012―040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8月2日,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会收到了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副本,依法将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1、甲方: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1 号 法定代表人:徐诚惠
2、乙方:烟台园城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1 号 法定代表人:郝周明
3、丙方:朱祖国 住址:浙江省永嘉枫林镇凤岙村龙高路
22 号 身份证号:330324196408074793
二、审议情况:本公司已于
2012 年7月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同意表决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朱祖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的议案.
三、协议内容:
(一)丙方朱祖国持有的矿业资产的基本情况:
1、兴国县金龙金矿有限公司系由个人独资企业兴国县金龙金矿改制后设 立 (截止
2012 年5月28 日仍处于设立阶段, 尚未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 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丙方出资 88.319%;
2、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系
2002 年8月29 日经兴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设立的一家独立法人组织,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500 万元,丙方对该公司持 股74%;
3、兴国县天成工贸有限公司系
2006 年8月22 日经兴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设立的一家独立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金
50 万元, 丙方对该公司持股 91.819%;
4、 江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系
2006 年5月8日经兴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设立的一家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 万元,丙方对该公司持股 74%;
5、 兴国江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
2007 年11 月29 日经兴国县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准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
5 万元,丙方对该公司持股 60%;
6、 兴国县金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系
2011 年12 月23 日经兴国县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准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丙方对该公司持股 97.20%;
(二)交易标的及价格:
1、甲、乙方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收购丙方持有的部分股权.
2、具体收购丙方持有的部分股权事宜,待完成对目标公司整体资产评估后, 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资产数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3、完成对目标公司资产评估后,甲、乙方与丙方就评估后的资产在本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其 中拟收购具体公司名称及收购股权数额在该转让协议中加以约定.
四、风险提示 由于矿产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技术、环保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具有一 定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烟台园城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2、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副本.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2012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