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10-31 |
一、 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规模:公司在东山园区内投资新建 3*15t/h(暂定)生物质成型燃 料锅炉集中供热站,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主机及成套辅机设备等.
2、合作模式:采用 BOO(建设-运营-拥有)模式,由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 册成立的公司负责集中供热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并提供长期运营管理服务.
3、项目用地:项目选址为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区域,用地采取招拍挂取得或 租赁使用.
4、 投资进度: 公司应在后续相关协议签订后
4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
5、供热管理:项目建成后,公司保证东山园区内用热企业蒸汽正常合理需 求,并实行政府价格管理模式,蒸汽价格调整须报甲方批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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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对该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证、 项目立项审批、规划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2、甲方保证乙方在东山园区的供热专营权,在该园区内不再批准新建集中 供热项目,并在乙方项目建成后彻底关停淘汰分散供热锅炉.
3、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用地,同时甲方在东山园区内铺设的 蒸汽管网以优惠价格提供给乙方使用(具体价格另议) .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尽快完成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工作, 注册登记地为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
2、乙方按照承诺的建设进度要求科学制定供热规划,加快项目实施,尽快 投产.同时做好项目燃料保障工作,为园区用热企业提供安全稳定、清洁环保、 高效经济的热能运营管理服务,满足其用热需要.
3、积极配合甲方打造生态园区的部署,将项目建成"国家生物质成型燃料 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及园区"名片工程" .
二、宜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 宜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于1988年, 1999年12月被湖北省政府批准 为省级高新区, 2010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区,是湖北省第一个自费开 发区、 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中西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 地、 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现有东山园区、 V亭园区、 湖北深圳工业园、白洋工业园、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宜昌产业园、点军电子信 息产业园六大核心园区及部分拓展区,总面积300平方公里.2012年,全区实现 地区生产总值456亿元,工业总产值1,600亿元. 东山园区, 紧邻宜昌中心城区, 规划面积11.2平方公里, 现有双汇、 贝因美、 人福医药、华强科技、中船重工、三峡制药、金丝烟草、金三峡印务等重点用热 企业,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轻工食品等主导产业,是宜昌 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聚集区、 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人才强市的改革实验区.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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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 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95号),积极支持生物质成型燃 料锅炉供热在工业领域及工业园区的示范与推广.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的有序开发, 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行 业影响力,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2、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生物质能供热业务市场布局,特 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以外区域的业务拓展. 考虑到资源方对该项目的主导推动作 用及未来湖北市场的业务开拓, 经协商,公司计划通过与资源方共建合资公司方 式对该项目及未来新签项目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合资公司股权构成中,公司 出资比例为70%,资源方出资比例为30%,公司与资源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为较成熟园区,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的统计,2013年 度该园区用热总量接近12万吨蒸汽. 本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
4、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履行该协议而对相关当事人形成重大依赖.
5、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公司和高新区管委会签署的框架性协议,旨在确立项目投资事 宜及供热特许经营权. 公司后续将与高新区管委会签署关于项目用地及管网使用 的补充协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该项目用热企业行业跨度较大,热力需求负荷波动大,热力参数要求差 异化情况突出, 虽然公司在生物质能供热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在项目设计、 工程施工、供热运营等环节存在一定难度.
3、目前项目建设规模只是初步确定,有待进一步论证和最终确定,项目建 设用地需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前的审批报备工作存在不可控性,因此4个月内 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有一定难度,存在项目延期的可能性.公司将加快项目的建 设,力争按时投产.
4、该项目是公司生物质能供热业务走出珠三角、长三角的开端,具有重要
4 意义,但项目异地投资运营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人员风险、建设环 境风险、工程施工风险、运营风险等.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积极推动该项目的实施,并按照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根据后续项目推进及对外投资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协议所涉及项目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报备文件
1、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集中供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