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22-10-27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 法人代表 曹彩英 联系人 曹彩英 通讯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 S207 省道与双李路交叉口向东

80 米路南 联系电话

13598318768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911 建设地点 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 S207 省道与双李路交叉口向东

80 米路南 立项审批 部门 商丘市梁园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批准文号 2019-411402-52-03-010932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999.

9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9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18.2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 20.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 年7月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成品油市场的供应, 健全成品油销售市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 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 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商 务厅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 号)及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 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计划投资

90 万元, 在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 S207 省道与双李路交叉口向东

80 米路南建设 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建设项目 . 该加油站目前已经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等

2 座加油站 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8]271 号)予以初步规划确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 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 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9.1)及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修改单 (2018.4.28)的有关规定, 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中的

124、加油、加气 站 ,其中 新建、扩建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应编制登记表.本项目为 新建加油站建设项目,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委托 (委 托书见附件 1),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 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着 科学、公正、客观、严谨 的态度,编制完 成了《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依据 2.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正,2018.1.1 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染防治法》 (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11.7 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7.10.1 施行);

(8)《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3.1);

(9)《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1.1 施行);

(10)《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4.1.1);

(11)《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5.1);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

44 号令,2017.9.1) 及其修改单(2018.4.28);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14)《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

3 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3.

2、技术指导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7)《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 年版);

(8)《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2011);

(9)《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1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2009);

(11)《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12)《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

4、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 1. 表1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投资 万元

90 均为企业自筹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8.2 占总投资的 20.2%

2 占地面积 m2 1999.9 租赁土地

3 建筑面积 m2

324 罩棚,营业房,配电房

4 供应 量 汽油 吨/年110 卧式储罐,2 个,单罐容积为 15m3 柴油 吨/年90 卧式储罐,2 个,单罐容积为 15m3

5 年工作日 天300 三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天6劳动定员 人4在站区住宿

5、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已在梁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411402-52-03-010932(备案证明见附件 2).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4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 、 淘汰类 及 限 制类 行业,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另外本项目所用设备均不 在限制类与淘汰类之列;

经查阅《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及《高耗 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本项目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等均不 属于落后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5、项目位置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商曹路与双李路交叉口向东

80 米路南,项目 总占地面积 1999.9 平方米,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东、南、西侧均为农田,北侧 11m 处为

009 县道.距项目较近的居住区为项目西北侧 227m 的崔庄、东南侧 240m 的 窦庄村,距项目最近地表水体为项目南侧 2040m 的包河,属于浍河支流.项目地理 位置图见附图一,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二.

6、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商曹路与双李路交叉口向东

80 米路南,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 项目共设置

4 个储油罐, 其中汽油储罐

2 个, 单罐容积为 15m3 , 柴油储罐

2 个,单罐容积为 15m3 ,根据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三级加油 站.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站内构筑物与站外各建筑距离,站外建筑物距离本项目 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的距离均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2)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商曹路与双李路交叉口向东

80 米路南, 租赁土地进行项目的建设投产(租赁合同见附件 3).根据商丘市国土资源局梁园 分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所在位置符合梁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占地类型为规划建设 用地(用地情况说明见附件 4),根据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本项目占地符合李庄乡村镇规划要求(规划证明见附件 5);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文 件---《关于确认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等

2 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 运[2018]271 号),河南省商务厅对新建商丘市梁园区顺通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河 南省商务厅文件见附件 6).

5 (3)本项目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商曹路与双李路交叉口向东

80 米路南, 距离本项目较近的居住区为项目西北侧 227m 的崔庄、东南侧 240m 的窦庄村.距 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南侧 2040m 处的包河.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无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有利 于项目工程实施.项目所在区域规划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交通便利. (4)对照《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

125 号)及《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6〕23 号), 项目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要求. 综上,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要求及规划,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

7、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加油站设置为坐南朝北.站房设置于站区中部;

加油罩棚位于站区北侧, 罩棚下设

2 台四枪自吸式加油机,南北向单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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