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版) 项目名称:滕州市西岗镇新兴龙陶瓷厂陶土透水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滕州市西岗镇新兴龙陶瓷厂 编制日期:2018 年11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滕州市西岗镇新兴龙陶瓷厂陶土透水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滕州市西岗镇新兴龙陶瓷厂 法人代表 闵庆文 联系人 闵庆文 通讯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西岗镇傅楼村 联系电话

13062063823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519 建设地点 枣庄市滕州市西岗镇傅楼村东南 65.51m 立项审批 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 2018-370481-30-03-05709

2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71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m2 )

3951 绿化面积 (m2 )

0 总投资 (万元)

1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5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23.33% 评价经费 / 投产日期

2019 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及由来 现代城市的地表逐步被建筑物和混凝土等阻水材料所覆盖, 形成生态学上的 人造沙漠 .由于不透水的混凝土与沥青等路面材料,使得降水不能自然的渗入 地下,缺乏对城市地表温度、湿度调节能力,产生所谓的 热岛效应 ,或造成雨 季城中看海的内涝问题.为了缓解对环境的损害,并且能从根本上治理好城市的 稳定生态环境,中央政府提出了建设 海绵城市 的新概念. 海绵城市 ,即是比 喻城市具备海绵一样的功能, 在适应季节气候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 有良好的 弹性 .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干旱时需要将蓄存的水 释放 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 自然 . 海绵城市 建设的重点是构建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强调通过源头分散的 小型控制设施,维持和保护场地自然水文功能,有效缓解城市不透水面积增加造

2 成的洪峰流量增加、径流系数增大、面源污染负荷加重等有关城市的生态环境问 题.海绵城市建设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 提下, 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积存、 渗透和净化, 提高雨水资源化水平,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海绵城市就是要具有 海绵体 ;

海绵体 既包括河、湖、池 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砖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 些 海绵体 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 从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因陶土砖吸水率较 高, 吸水率大于 10%, 现在国内大部分城市广泛使用透水砖应用于广场、 人行道、 停车场及城市道路改造,透水砖市场前景广阔. 滕州市西岗镇新兴龙陶瓷厂于枣庄市滕州市西岗镇傅楼村东南 65.51m 处投 资建设了滕州市西岗镇新兴龙陶瓷厂陶土透水砖生产项目,已于

2013 年9月建 成投产.建设投产之前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滕州市环境保护局 于2017 年7月17 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滕环罚字[2017]98 号),要求立 即停止生产.建设单位于

2017 年7月28 日缴纳了相应罚款,并进行整改办理相 关环保手续.现已取得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 代码 2018-370481-30-03-057092.项目占地面积 3951m2 ,投资

150 万元,生产规 模为年产陶土透水砖

1320 万块(折合 26.40 万m2 ),产品规格主要为 20cm* 10cm* 4cm.现场勘察期间,项目已根据环保要求停止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

54、陶瓷制品: 年产建筑陶瓷

100 万平方米及以上;

年产卫生陶瓷

150 万件及以上;

年产日用陶 瓷250 万件及以上,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其他,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规定,滕州市西岗镇新兴龙陶瓷厂陶土透水砖生产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滕州市西岗镇新兴龙陶瓷厂委托山东正道资源环境 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评价人员通过对本项目周 围实地踏勘、收集、分析相关资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 2,备案证明见附件 3;

处罚决定书见附件 4,缴纳罚款收据见附件 5.

3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

二、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已于

2018 年10 月31 日取得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项目代 码2018-370481-30-03-05709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用地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滕州市国土资源局西岗国土资源所提供的 企业经营地址土地地类证 明 ,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西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证明见附件 6.

3、与滕州市西岗镇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滕州市西岗镇城镇总体规划(2009-2020 年)》,项目不在西岗镇城 镇规划区范围内.根据滕州市西岗镇人民政府于

2018 年11 月出具的 证明 ,本 项目符合西岗镇经济发展规划和镇域规划. 西岗镇城镇总体规划见附图 2;

规划证明见附件 7.

4、经查询,项目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枣 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划,不在《滕州市城市总 体规划(2018-2035 年)》规划范围内.

5、与国发[2013]37 号、国发[2015]17 号和国发[2016]31 号文件的符合性分 析 项目与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气十条, 国发[2013]37 号, 2013.09.10)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 号,2015.04.16)和《土壤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 号,2016.05.31)现行环境管理要求 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 表1 项目与 气十条 、 水十条 和 土十条 现行环境管理要求 的相符性分析表 名称 政策要求 符合 性 说明 《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 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加快推进集中供 符合 本项目烧制工序采用天然气 作为燃料,废气经脱硫脱硝

4 划》 国发 [2013]37 号热、 煤改气 、 煤改电 工程建设, 到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 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 时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 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后达标排放.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 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 石油炼制 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 有色金属冶炼 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

20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 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 均应安装脱硝设施, 新型干法水泥窑 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 硝设施. 燃煤锅炉和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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