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22-10-30 |
以上违法排污行为,有 邵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结果报 告单 (邵 环执法 (⒛ 16)034号)、 现场监察记录、调查询 问 笔录为证.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 了《中华人 民共和 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第十八条 " … 向 气排放污染物的,应 当符合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遵 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 的规定. ⒛16年 8月 15日 ,我 局对你公司送达 了《责令改正违法 行为决定书》(邵 市环责改 〔 ⒛16)24号 )和 《 行政处罚事先 (听证)告 知书》(邵 市环罚告字 (zO16)13号),告 知你公 司陈述 申辩权 ,你公司逾期未提出听证 申请. 依据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 违 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 护主管部 门责令 改正或者限制生产 、停产整治,并处万元 以 上一百万元 以下的罚款 ;
情 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 府批准,责 令停业 、关闭: (二 )超 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太气污染物的;
……" 之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公 司作 出以下处罚: l、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2、 处罚款人 民币拾万元整. 依据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违反本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 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 改正之 日的次 日起,按 照原处罚 数额按 日连续处罚: (二 )超 过太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 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之规定,我 局将对你公 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 情况进行复查,如 果仍未达 排放,我 局将对你公 司实施按 日 连续处罚.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 日起十五 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 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 局将每 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 处罚 款1∶ ∷ 收款银行:召阝 阳宝庆农村商业银行西湖路支行 户名:邵 阳市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乓升: 851117茌0002133118o12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 起六十 日 内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向邵阳市人 民政府 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邵阳市大祥区人 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 不申请行政复议,不 提起行政诉讼,又 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 我局将依法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邵 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政编码:姒⒛oo 联系人:邓 思细 联系
电话:56571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