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22-11-01 |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公告.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2
第五章 采购需求.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3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顺义院区) 高压配电代运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86-1941B2341084Z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8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43221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72621-811/8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014,800.00 元整(人民币壹佰零壹万肆仟捌佰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预算$534,800.00 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 :预算$480,000.00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一年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本院:高压配电室设备: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直流屏、发电机、门诊分配电、行政分 配电等用电系统的检测、试验、运行、维护、清扫;
2)顺义院区:高压配电室设备: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直流屏、发电机等用电系统、设备 的日常检测、试验、运行、维护、清扫;
3)为两个院区提供
24 小时х
365 日全天候服务(全年无休息日) ;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承装类及三级承修类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正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2019 年04 月15 日至
2019 年04 月22 日(节假日休息)上午
09 时至
11 时;
下午
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 .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414 室 方式:现金,现场购买 注意事项: 购买文件时不需要携带任何证明文件,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和电 话、开户行及账号.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500 元.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时间:踏勘时间定为
2019 年04 月23 日上午 10:00(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行政综合楼三层
328 室(地址:北京 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8 号)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05 月06 日08 时30 分至
2019 年05 月06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05 月06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109 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9 年05 月06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109 会议室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联系: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者传真的形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叶小姐
5
电话:010-65072621-811/806 传真:010-65004405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开户名(全称)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9 年04 月15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人详见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1.1.3 采购服务 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服务. 1.1.4 潜在投标人 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1.1.5 投标人 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投标人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3 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1.2.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1.3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 1.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标.一经发 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6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 件做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 达投标地点. 1.7 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7.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7.2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7.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7.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7.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7.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
1.7.8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7.9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7.10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7.11 擅自变更、中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