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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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0 Z

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2373―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 -

05 -

24 发布

2013 -

09 -

01 实施 发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37/ 2373―2013 I 目??次 前言.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 污染物监测要求.5

6 实施与监督.7 DB37/ 2373―2013 I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大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 爱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良国、王琦、杜斌、史会剑、谢刚、蔡燕、张延青、刘洪涛.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37/ 532―2005《山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同时代替 DB37/ 1996―2011《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建材工业部分的内容. DB37/ 2373―2013

1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砖瓦、非金属矿、建筑石材等建材工业大气 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砖瓦、非金属矿、建筑石材等建材工业 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 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利用水泥生产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同时执行国家关于固体 废物共同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3.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3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3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T

65 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4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DB37/ 2373―2013

2 HJ

5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 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泥工业 本标准指从事水泥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散装水泥转运以及水泥制品生产的工业部门. 3.2 平板玻璃工业 采用浮法、压延等工艺制造平板玻璃的工业. 3.3 建筑陶瓷 用于建筑物饰面或作为建筑物构件的陶瓷制品,主要指陶瓷墙地砖. 3.4 卫生陶瓷 用于卫生设施的陶瓷制品,主要包括卫生间用具、厨房用具和小件卫生陶瓷等. 3.5 砖瓦工业 生产砖瓦烧结制品和非烧结制品的工业. 3.6 非金属矿工业 主要包括非金属矿物采选和非金属矿物加工制品业等. 3.7 建筑石材 具有一定的物理、化学性能可用作建筑材料的岩石. 3.8 现有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建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9 新建企业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材工业项目或生产设施. 3.10 标准状态 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 标态 .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数值. 3.11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存、 开放式输送扬尘, 以及设备、 管线含尘气体泄漏等. DB37/ 2373―2013

3 3.12 氧含量 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自2013 年9月1日起,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分别执行表

1 中规定的 现有企业 与 新建企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4.2 现有平板玻璃工业企业在

2013 年9月1日前对玻璃熔炉进行冷修重新投入运行的, 自投入运行之 日起执行表

1 规定的 新建企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4.3 自2015 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

1 中规定的 新建企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1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

3 (烟气黑度除外) 工业 受控工艺或设备 污染物项目 现有企业 新建企业 水泥 矿山开采:破碎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30 20 水泥制造: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 颗粒物

30 30 二氧化硫

200 100 氮氧化物(以NO2 计)

800 400 [1]

300 [2] 氟化物(以总 F 计)

5 5 氨[3] -

8 水泥制造: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颗粒物

30 30 水泥制造: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 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30 20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 水泥仓及 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30 20 平板玻璃 玻璃熔窑 颗粒物

50 30 二氧化硫

400 300 氮氧化物(以NO2 计)

700 500 氟化物(以总 F 计)

5 5 氯化物(以HCl 计)

30 30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1 在线镀膜尾气处理系统 颗粒物

30 30 氟化物(以总 F 计)

5 5 氯化物(以HCl 计)

30 30 锡及其化合物

5 5 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颗粒物

30 20 DB37/ 2373―2013

4 表1(续) 单位:mg/m

3 (烟气黑度除外) 工业 受控工艺或设备 污染物项目 现有企业 新建企业 建筑卫生陶瓷 原料制备、干燥:喷雾干燥塔 颗粒物

30 30 二氧化硫 燃料类型为水煤浆

300 200 燃料类型为油、气100

100 氮氧化物(以NO2 计)

240 200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1 烧成、烤花:辊道窑、隧道窑、梭式窑 颗粒物

30 30 二氧化硫 燃料类型为水煤浆

300 200 燃料类型为油、气100

100 氮氧化物(以 NO2 计) 燃料类型为水煤浆

450 400 燃料类型为油、气300

300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1 氟化物(以总 F 计)

3 3 氯化物(以HCl 计)

25 25 铅及其化合物 0.1 0.1 镉及其化合物 0.1 0.1 镍及其化合物 0.2 0.2 砖瓦 原料破碎及制备成型 颗粒物

30 30 干燥焙烧 颗粒物

50 50 二氧化硫

850 700 氮氧化物(以NO2 计)

400 400 氟化物(以总 F 计)

6 6 非金属矿 矿山开采及制品生产 颗粒物

30 30 建筑石材 物料处理输送过程,成型过程 颗粒物

30 30 注1:适用于现有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 注2:适用于新建企业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 注3:适用于水泥窑烟气脱硝使用含氮还原剂的情况. 4.4 企业无组织排放按以下控制要求执行: a) 建材工业企业在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工程中应当封闭操作,防止无组织排放.对块石、 粘湿物料、浆料、车船装卸料过程可采取其他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b)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和新建建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表

2 的规 定. DB37/ 2373―2013

5 表2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mg/m

3 序号 行业 项目 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1 水泥 颗粒物 0.5 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 (TSP)1 小时浓度值的差值 厂界外 20m 处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控点 氨[1] 1.0 监控点处

1 小时平均浓度值 监控点设在下风向厂界外 10m 范围内浓度最高点

2 平板玻璃、 建筑卫生陶 瓷、砖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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