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22-10-30 |
的 独立意见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12 月19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美国子公司 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议案》 .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 本次注销 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15 年12 月收购了 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蓝 鲸能源北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美蓝鲸" )100%股权.北美蓝鲸主要关注 在美国、加拿大进行重大油气资产收购,提供战略和财务咨询服务.随着公司并 购规模和节奏的放缓, 北美蓝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逐渐成为公司海外运营的成 本中心,注销北美蓝鲸有利于降低公司海外运营成本;
同时公司在美国组建的油 田资产运营公司巨浪能源美国控股公司,通过近
3 年半的经营, 已成为初具规模 的油气上游公司, 除负责公司油田资产的运营外,有足够能力承接北美蓝鲸的并 购咨询职能, 由巨浪能源美国控股公司承接北美蓝鲸并购咨询职能有利于公司提 高海外运营管理效率.
2、本次注销公司美国子公司北美蓝鲸的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决策,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鉴此,为提高公司海外业务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我们同意对北美 蓝鲸进行注销, 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北美蓝鲸注销相关的全 部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注销 Blue Whal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晶杨旌张晓峰 日期:2018 年12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