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22-11-02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EGALOGIC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宏创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8242)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及 建议更改核数师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Megalogic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更改为「New Western Group Limited」 ,并采纳中文名称 「新威斯顿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本公司之双重外文 名称,以取代现有中文名称 「宏创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交有关更改公司名称的建议以供股东批准.更改公司名称须待(i) 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更改公司名称;

及(ii)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采用建议新英文名称及采纳建议新中文名称作为本公司之双重外文名称后,方可作实. 建议更改核数师 董事会宣布,晋华将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而其本年度任期届满时退任本公司核数师. 董事会议决建议委任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集团新任核数师,以填补紧随晋华退任后之空缺,其任期直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惟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 更改公司名称 宏创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 董事会(「董事会」 ) 建议将本公司 之英文名称由 「Megalogic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更改为 「New Western Group Limited 」 , 并采纳中文名称「新威斯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之双重外文名称,以取代C1C现有中文名称「宏创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 更改公司名称」 ) . 本公司将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 ) 上提交有关更改公司名称的建议以供本公司股东 ( 「股东」 ) 批准. 更改公司名称之条件 更改公司名称须待以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i) 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更改公司名称;

及(ii)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采用建议新英文名称及采纳建议新中文名称作为本公司之双重外文名称. 更改公司名称之特别决议案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一经通过,本公司将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上述决议案之经核证副本以落实更改.更改公司名称将自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本公司新名称列入公司名册以取代现有名称之日起生效. 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及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取得更改名称注册证书后,本公司将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所需存档手续. 此外,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 确认后,本公司在联交所作证券买卖之英文及中文股份简称亦将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更改. 更改公司名称之理由 董事会认为,更改公司名称将更能反映本公司现况、新业务计划及其未来业务发展方向.董事会相信,本公司建议之新名称将为本公司带来新企业形象,使本集团能更好地识别身份并把握未来发展潜在商机.因此,董事会认为,更改公司名称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C

2 C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一经批准及生效后,将在任何方面不会对股东之任何权利造成任何影响.所有印有本公司现有名称之本公司已发行现有股票将继续为本公司股份之所有权凭证,并将有效作买卖、结算、登记及交收用途. 因此,概不会因更改公司名称而就更换本公司现有股票作出任何安排.待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本公司所有新股票将以本公司之新名称发行. 建议更改核数师 根凰匆蛋逯と鲜泄嬖虻17.50 (4) 条,董事会宣布,晋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晋华」 ) 将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而其本年度任期届满时退任本公司核数师. 在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建议下,董事会议决建议委任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集团之新任核数师(「建议委任」 ) , 以填补紧随晋华退任后之空缺,其任期直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惟须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 本公司获晋华确认,概无有关晋华退任本公司核数师之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董事会亦确认,晋华与本公司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建议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晋华於过往数年为本公司提供之专业优质服务致谢. C

3 C 一般事项 一份载有 ( 其中包 括)(i) 更改公司名称 ;

及(ii)建 议委任之详情及股 东周年大会通告 之通函, 将於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更改公司名称一经生效,本公司将就更改公司名称以及更改英文及中文股份简称之生效日期另行刊发公告. 承董事会命 宏创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张庆 主席 香港,2018年3月23日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张庆先生、宋得荣博士及刘武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廖金龙先生;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志文先生、赵汝宏先生及高贤伟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 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

本公司的董事(「董事」 ) 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告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保留於GEM 网站www.hkgem.com 之「最新公司公告」 页内,自刊载日期起计至少保留7天,亦将刊载於本公司网站www.megalogic.com.hk.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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