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22-11-02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1 月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兰山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目录临沂市兰山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1 总则.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风险评估
1 1.5 事件分级
2 1.6 工作原则
3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 2.1 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燃气 应急指挥部)3 2.2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8 3 预测预警.9 3.1 预防
9 3.2 预测
9 3.3 预警分级
9 3.4 预警发布
10 3.5 预警响应
11 3.6 预警变更与解除.12
4 信息报告.12 4.1 报告时限和程序
12 4.2 报告内容
13 5 应急处置.14 5.1 先期处置
14 5.2 分级响应
14 5.3 现场指挥部
16 5.4 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17 5.5 基本响应
19 5.6 扩大响应
24 5.7 社会动员
24 5.8 响应结束
24 6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24
7 后期处置.25 7.1 善后处置
25 7.2 保险理赔
25 7.3 调查处理
25 7.4 总结评估
26 8 应急保障.26 8.1 通信保障
26 8.2 装备物资保障
26 8.3 队伍保障
27 8.4 交通运输保障
27 8.5 资金保障
27 8.6 治安保障
27 8.7 生活保障
28 9 宣传、培训与演练.28 9.1 宣传
28 9.2 培训
28 9.3 演练
28 10 附则.29 10.1 名词解释
29 10.2 预案管理与更新
29 10.3 责任追究
30 10.4 预案解释与实施时间
30 临沂市兰山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兰山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最大限度地降 低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尽快恢复燃气供应,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临沂市城区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 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兰山区管辖区域内或发生在区域外但 对我区产生影响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风险评估 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和压力输送气体,在储存、输配、使用 等环节都可能存在由于使用方法不当,燃气设施老化、故障,自 然灾害、 事故灾害影响或违规操作、 人为因素等导致的燃气泄漏、 火灾、 爆炸、 供应中断等风险, 直接威胁人民的生命、 财产安全,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燃气突发事件往往呈现连锁性、复杂性和放 大性的特点,容易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燃气运送过程中,受行
1 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各类场 站燃气储存设施存在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容易造 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供气;
天然气输配系统存在发 生燃气泄漏、 火灾、 爆炸等风险,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影响正常供气;
存在因用户违规使用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故障等 因素导致的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造成人员伤亡、财产 损失;
存在因上游气源供应不足、上游输配设施故障导致天然气 供应中断的风险,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 1.5 事件分级 依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 影响力大小、 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城市燃气事件分为一般 (Ⅳ 级) 、较大(Ⅲ级) 、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 1.5.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燃气突发事件(Ⅳ级): 造成
3 人以下( 以下 不包括本数,下同)死亡,或者
10 人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
1 千户以上 ( 以上 包括本数,下同)、1 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
24 小 时以上的;
一般地区液化石油气、CNG、LNG 加气(注)站发生 泄露(企业应急预案不能自行处置的)的事件. 1.5.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燃气突发事件(Ⅲ级) : 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
1 万户 以上
3 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
24 小时以上的;
人口密集区液化
2 石油气、CNG、LNG 加气(注)站发生泄露(企业应急预案不能 自行处置的)的事件. 1.5.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燃气突发事件(Ⅱ级): 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 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
3 万户以 上居民连续停气
24 小时以上的;
LPG、CNG、LNG 加气(注)站 发生着火(企业应急预案不能自行处置的)的事件. 1.5.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Ⅰ 级):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 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造成
5 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气
48 小时以 上的;
LPG、CNG、LNG 加气(注)站发生爆炸(企业应急预案不 能自行处置的)的事件. 1.6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政企联动、协 同应对;
快速反应、专业处置;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兰山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 《兰山区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即为二级预案),是指导我区发生突 发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规范性文件;
燃气企业事故专项应急 预案由区燃气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2.1 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区燃气 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见附件 1)
3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住建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财政局、兰山公安分局、 兰山区公安消防大队、交警直属一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交警 直属三大队、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区卫计局、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兰山环保 分局、区民宗局、区物价局、区教体局、兰山交通分局、区商务 局、区政府金融办、区公路局、区总工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 道办事处、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责任人.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临时增减成员 单位. 2.1.1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分析、研究 燃气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我区一般级别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 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 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 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 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根据燃气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 终止应急响应,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
4 (5)负责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 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6)承担区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2.1.2 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根据专项指挥部的部署以及确定的 发布方案和口径, 按照兰山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的有 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2)区人武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驻区部队等参与 抢险救援. (3)区财政局:负责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落实及使 用的监管和评估.负责协助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 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 (4)兰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受 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
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政府批准,对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燃气突发事件, 可以根据情况实施现场 管制;
组织搜救伤员,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参与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5)兰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抢险救援工 作,制定燃气泄漏、爆炸和火灾的扑救处置方案,做好燃气突发 事件衍生、次生火灾等灾害的险情控制工作. (6)交警直属
一、
二、三大队:负责维护燃气突发事件现 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根据情况实施交通管
5 制. (7)区人社局:负责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工伤鉴定 及后期有关医疗保障的处置或政策咨询,参与事件调查. (8)区住建局:负责收集、报送燃气突发事件信息;
组织 协调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负责协助调配应急处置过 程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
参与燃气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善后等 工作;
协调市房产局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区燃气应急指挥部 确定区域内因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遭受影响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对接市气象局掌握全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供事件现场风向、 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9)区民政局:负责突发事件影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群 众的生活救助,视情组织救灾捐赠,筹集、管理、分配救灾物资 并监督其使用. (10)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燃气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燃气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11)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 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疫情控制等相关工作. (12)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上游气源供应保障工作;
负 责联系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电力等企业,保障突发事件处置 过程中通信和供电畅通;
负责协调突发事件现场附近的加油站、 城市门站以外职责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抢险抢修. (13) 区安监局: 负责组织燃气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 负责组织燃气突发事件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