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22-11-04
尼日利亚

一、 双边贸易投资概况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6 年中国和尼日利亚的双边贸易总额为 31.

3 亿美元, 同比增长 10.6%.其中,中国对尼日利亚出口 28.5 亿美元,同比增长 23.9 %;

自尼日利亚进口 2.8 亿美元,同比降低 47.3%.中国顺差 25.7 亿美元. 中国向尼日利亚出口的主要产品为摩托车、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橡胶轮胎、 化工产品、纺织品、鞋类、服装以及水泥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

2006 年中国公司在尼日利亚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 36.

8 亿美元;

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 1.6 亿美元.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6 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尼日利亚 的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额为 1.6 亿美元.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6 年,尼日 利亚对中国投资项目

15 个,合同金额 1.1 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

2000 万美元.

二、 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尼日利亚涉及投资管理的主要法律是《1995 年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第

16 号法令》 .该法令曾在

1998 年进行修改. 《1990 年关税和消费税管理法案》是 关于关税制度和程序的主要立法. 《1995 年尼日利亚关税和消费税第

4 号法令》 规定了进口和消费税,以及有关进口禁令的内容.此外,尼日利亚涉及投资方面 的法律还有《1995 年外汇(控制与杂项规定)第17 号法令》 、 《1999 年投资证券 法令第

45 号》 .

2006 年,尼日利亚贸易投资管理部门基本保持稳定.尼日利亚商业部是尼 主要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对外贸易、国内和地区贸易管理,并制定相关贸易政策 以及管理商标、 专利和反倾销等事务. 尼日利亚投资管理部门为尼日利亚投资促 进委员会, 负责制定尼日利亚吸引外资的法律法规, 协助外国公司与政府各部门 联系及办理有关的注册手续.

(一) 贸易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1. 关税制度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简称西共体)于2006 年正式推出了共同关税制度. 西共体各成员国批准的共同关税制度包括

4 个方面, 即初级产品进口关税税率为 5%;

半成品进口关税税率为 10%,如原材料及其他工业产品;

工业制成品关税 税率为 20%;

奢侈品关税税率为 50%.此外,西共体各成员国继续推进区域贸 易自由化.作为西共体的成员,尼日利亚承诺于

2007 年底前将关税水平调整到 与西共体一致的标准. (1) 纺织品、烟草原料 为实施西共体统一关税,尼日利亚于

2006 年2月将纺织品、烟草原料的进 口关税削减 67%.纺织原料(包括用于缫丝的蚕茧、未加工的生丝和未经梳理 的废弃蚕丝等)的进口关税由原来的 15%降至 5%;

非纺制废弃的,且非零售绢 丝的进口关税由 30%降至 10%;

纺制废弃的,非零售的绢丝和茧进口关税由

30 %调整为 20%,纺织企业所使用的多脂剪羊毛(未经梳理和已经梳理并碳化) 进口关税由 15%调整为 5%.未加工烟草(祛除或未祛除全部或部分茎杆)和废 弃烟草的关税由 15%降至为 5%.烟草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由 80%降至 50%,其 中包括雪茄、方头雪茄和香烟等. (2) 汽车 随着尼日利亚实施西共体统一关税,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将削减 50%的汽车 进口关税. 按照新的关税框架,排气量不超过 2500cc 的、HS 编码为

8703 的小汽车、 面包车、赛车等其他载客车辆的关税税率由原来的 40%下调至 20%;

排气量 2500cc 以上的豪华车辆仍将征收 50%的关税.散件形式进口的汽车零部件(不 计排气量)征收 5%的关税.客车、卡车和载重车进口关税为 10%,但拖拉机征 收5%的关税, 农用拖拉机整车征收 10%的关税. 以进口散件组装形式进口的拖 拉机部件,除农用拖拉机为零关税外,其余征收 5%的关税.特殊用途车辆,如 自卸载重车、吊车、消防车等征收 5%的关税. 按照新的关税规定,装有发动机的汽车底盘(如拖拉机、小汽车、卡车等车 型)征收 5%的关税,其他如保险杠、安全带、制动器、齿轮箱、非驱动轴、轮毂、 消音器、 排气管等汽车配件征收 10%的关税. 小汽车、 摩托车排气量在 50cc~ 800cc 征收 20%的关税;

800cc 以上将征收 50%的关税.以进口散件组装形式进 口的摩托车(不计排气量)均征收 5%的关税.自行车、三轮车等非动力车将征 收20%的关税,但供残疾人使用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均为零关税. 2. 进出口管理制度 根据《尼日利亚进口许可证程序协定》 ,尼日利亚对麻醉药、精神药物和一 些对健康、安全有害药物的进口要求进口许可证. 另外, 按照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 企业需注册并公示后方可从事兽 药、人类用药(包括草药)的进口.

(二) 投资管理制度及其发展 根据《1995 年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第

16 号法令》 ,无论本国人还是外 国投资者均可以投资除武器弹药制造业、 麻醉剂生产业和精神类药品制造业之外 的所有领域.尼日利亚允许外国公司在境内以设立子公司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所有外资参与的企业在公司组建或注册后, 应到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进行注 册;

外资企业可用任何可兑换的外国货币购买尼日利亚企业的股份. 外国投资者 的投资收益可自由汇出. 根据尼日利亚政府

1991 年颁发的 《出口加工区法令》 , 尼日利亚在其东南部 的卡拉巴尔市建立了第一个出口加工区, 外国投资者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办厂可以 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尼现行的关于征税、纳税及外汇管制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不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企业;

(2)外商投资股本可随时撤出;

(3)外商所得利润和 红利可自由汇出;

(4)货物进出无需办理进出口许可证,出口加工区产品销往欧 盟和美国,无配额限制;

(5)在工厂建设期间,免交土地租金;

(6)在出口加工 区内,允许兴办外商独资企业;

(7)进口设备、消费品、原材料及其他与投资项 目有关的物品,免征进口关税;

(8)25%以内加工区内生产的产品,在缴纳有关 关税后,经过批准可在尼国内销售;

(9)申请在出口加工区投资设厂的所有手续 可在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一次办理.此外,外国投资者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制造业, 还可减免 25%的关税. 为鼓励尼日利亚的农业生产,2006 年3月联邦政府通过新的农业政策,鼓 励私人投资者投资农业领域,并使他们在农业生产和加工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联邦政府制订的主要优惠政策有: (1)给予私人投资者农业贷款免税待遇,并可 推迟

18 个月还款;

(2)农业生产和加工领域的新投资

5 年免税;

(3)购买化肥 补贴 25%;

(4)进口农业加工机械和设备零部件免征关税. 为改善投资环境,尼政府以方便、效率、简化、速度、公开为宗旨,于2006 年3月推出了 一站式服务 ,以简化投资程序,缩短有关手续办理时间.具体做 法为在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成立一站式投资服务中心, 为投资者提供包括油 气领域在内的所有经济部门的公司注册、员工居留许可、工作许可、税务登记等 一系列服务.

三、 贸易壁垒

(一) 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1. 关税高峰 尼日利亚存在高关税和关税高峰.部分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高达 150%,蔬果 产品进口税率为 98.2%,饮料为 75.3%,纺织品和服装为 42.7%. 2. 关税升级 尼日利亚关税升级现象严重.在食品和饮料方面,对原材料征收 39%的关 税,对经过加工的半制成品征收 44%的关税,而对制成品征收 59%的关税.在 木制品方面,原木关税税率为 15%,装饰板、胶合板等在 30%左右,木制家具 则高达 100%.在纸制品方面,对原材料征收 10%的关税,对经过加工的半制成 品征收 20%的关税,对制成品征收 25%的关税.在金属制品方面,对原材料征 收12%的关税,对经过加工的半制成品征收 19%的关税,对制成品征收 25%的 关税. 尼日利亚对生产用基本原料和生产资料 (包括生产设备) 进口实行低关税, 工业成品、食品、消费品和奢侈品进口实行高关税.上述产品的关税结构削弱了 中国附加值较高的半成品或制成品在尼市场的竞争力.

(二) 进口限制 1. 进口禁令

2004 年1月尼联邦政府单方面宣布对

41 种产品实施进口禁令,2005 年4月尼财政部签发了禁止进口商品修订清单, 对原来的禁止进口商品清单做了进一 步调整.禁令清单涵盖了我对尼出口量较大的部分商品,如纺织品、鞋类、箱包 等.2006 年9月,尼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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