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8-01
桂岭镇年屠宰加工

16 万头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稿)

2018 年11 月 建设单位:广西贺州市云帆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来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2905 号I概述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及特点 近年来我国养猪业在大型企业的带动下, 养殖由千家万户的分散饲养逐步向 大规模的集中养殖方式转变.

标准化、规模化、基地化的生猪生产方式已成为一 种新的发展趋势,为无公害生猪屠宰与加工提供了保障;

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经 过多年的发展也日趋成熟和壮大,同时企业间竞争也日趋激烈,一些小型的、生 产相对落后的企业纷纷被淘汰,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也逐步向集团化、高技术方向 发展.因此建设大型良种猪生产基地,实施规模化的定点屠宰加工,有利于提高 猪肉产量和质量,有利于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也是我国猪业养殖与屠 宰加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规模化、集约化的生猪生产、加工、经营模式, 以企业资金、技术、品牌优势,可有力推动当地肉产品加工的快速发展.广西贺 州市云帆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建设年屠宰加工

16 万头生猪屠宰场项目,使桂 岭、大宁、开山三镇生猪养殖业进一步朝集约化、规模化、无公害化和产业化方 向发展;

对生猪养殖、加工、销售产业化建设起到辐射和关联带动作用.促进种 植业由 二元 结构向 三元 结构方向调整,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由于生 猪养殖、加工和销售产业化的发展,将促进该区域食品工业、饲料工业和生物制 药等行业的发展,促进该地区优质无公害生猪养殖发展. 桂岭镇年屠宰加工

16 万头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位于八步区桂岭镇英民村, 北纬 24°37'

50.47 ,东经 111°50'

32.57 .项目总占地面积 12523.5m2 .本项目拟建 一条年屠宰

16 万头生猪屠宰线,形成集生产、检验、研发及配套运输、于一体 的生产基地,项目周边

200 米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生产废水及 生活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值》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桂岭河,项 目生物质锅炉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4)标准限值要求后,经30m 高的烟囱排放.待宰车间、屠宰车 间及污水处理站所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等,通过加强待宰车间清洗 次数,增加生产车间通风次数及对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源投放除臭剂等措施,确 保其厂界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值 中的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II 根据国家环保部

2017 年6月29 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名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

2018 年4月28 日颁布及实施的《关于修改《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要求,本项目属于

二、 农副食品加工业 中的

5、屠宰 类别, 本项目年屠宰加工

16 万头生猪, 根据要 求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委托广西来环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承担 桂岭镇年屠宰加工

16 万头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本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广西贺州市云帆农牧发展有限公 司的委托,广西来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 托后,环评工作组成员对项目场址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进行了现场调 查.通过现场调查、咨询相关部门及资料收集和分析,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 及周边环境敏感点、污染源分布及相关规划情况,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在此基础上制订了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委托广西林霖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监测获得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 环评工作组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上,提出污染 防治措施,最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资料,编制完成 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图. III 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农副食品加工业项目, 对照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其中 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以下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 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 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 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属于限制类;

本项目年屠宰生猪

16 万头,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 以及 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 屠宰设备 属于淘汰类,本项目使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屠宰设备,冷凝式蒸汽烫 毛隧道、全自动劈半机等设备,不属于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 IV

(二)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八步区桂岭镇英民村,周围环境好,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等环境敏感区,亦无文物古迹等敏感点.且项目在建成投入使用后排放的污染物 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因此,本项目选址合 理.

(三)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八步区桂岭镇英民村,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围没有密集居住 区、医院、机关等特殊环境敏感点,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当地相关环境 功能区划,本项目位置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噪声

2 类区. 项目位于八步区桂岭镇英民村,根据《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总体规划》 (2009~2025)年,本项目不在《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总体规划》(2009~2025) 规划范围内,本项目与《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总体规划》(2009~2025)规划不 冲突. 根据《贺州市八步区城乡规划审批委员会 会议纪要》(2018 年第三期 ) 文件可知,本项目用地范围属于文件中

九、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 12523.5 平方 米,其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工地 ,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四)与 三线一单 对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贺州市尚未划定生态红线区域, 本项目不在 《贺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中划定的区域内,项目所在地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东北面 13km 外的姑婆山核心景观区.因此,本项目不在贺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 内,符合贺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质量均较好,除 地下水部分因子超标外(其超标主要为:项目区域属于农村地区,其周边污水管 网尚未完善,其周边居住村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部分生活污水下渗至地下水,导致 其总大肠菌群超标.项目的建设不会加重区域内地下水超标因子的污染),其余 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均符合《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V 本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稳定可行,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节 能设计标准和规范, 未选用国家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其用水、 用电也能达到相关额度要求,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规划、环境管理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农副食品加工业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 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未列入《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县产业准人负面清单(试行)》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人负面 清单(试行)》. 综上,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环境管理要求.

四、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可行性,以及生 产废水对桂岭河的影响.

2、项目生产废气以及噪声对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的影响.

3、项目生产固废处理措施的可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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