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22-11-01
ICS 07.

040 A

7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122―2018 1∶500 1∶1000 1∶2000 基础地理信息 要素数据库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1∶500 1∶1000 1∶2000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feature database

2018 -

06 -

06 发布

2018 -

07 -

06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T 2122―2018 I 目次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数据组织

3 6 要素要求

6 7 数据更新

1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类名称.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类属性.14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元数据.24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几何表示及扩展属性

25 DB33/T 2122―2018 II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新昌县地理信息中心、嘉善县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浙江海源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志强、吴彬卓、黄桦、俞建人、潘斌、何雪、祝彦敏、申淑娟、祝士杰、徐 柳华、陈凯等. DB33/T 2122―2018

1 1∶500 1∶1

000 1∶2

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库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

500、1∶1

000、1∶2 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库的基本要求、数据组织、要素 要求和数据更新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1∶

500、1∶1

000、1∶2 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库的建库、更新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0258.1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1部分 1∶500 1∶1

000 1∶2 000基础地理信息 要 素数据字典 DB33/T

81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feature 基础地理信息所描述的地理要素,包括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 被与土质、地名以及空间定位基础等. [GB/T 13923,2.2] 3.2 增量 incremental data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变化部分,包括图形和属性. 3.3 增量包 incremental package 增量的集合. DB33/T 2122―2018

2 3.4 轮廓线 outline 具有明确边界的面状要素的边界线. [GB33/T 817,3.9] 3.5 范围线 area line 具有不明确边界的面状要素的边界线. [GB33/T 817,3.10]

4 基本要求 4.1 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确有必要时,亦可采用依法批准的其它独立坐标系. 地图投影应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2 精度 数据库的几何精度和属性精度应与数据源保持一致. 4.3 完整性 要素类、要素内容应完整: a) 要素类应完整,无遗漏、多余或重复的现象;

b) 要素内容应完整,无遗漏、多余或重复的现象: c) 要素属性值应完整,无遗漏、多余或重复的现象. 4.4 逻辑一致性 数据概念、拓扑应保持一致: a) 要素类定义(如数量、名称、内容等)应符合要求;

b) 属性项定义(如字段名称、类型、顺序等)应符合要求;

c) 要素点、线、面等表示方式及关系应正确;

d) 要素邻接部分应无缝隙或重叠;

e) 面要素应闭合且不重复;

f) 地物要素应保持连续,无伪节点. 4.5 对象化 有专有名称或行业名称代码的要素应以完整的图形和属性表达. 4.6 时态化 要素宜记录可追溯的变化信息. DB33/T 2122―2018

3 5 数据组织 5.1 数据概念模型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应以空间数据库组织,包含数据库、要素类、要素三个层级.数据库由要素 类组成,要素类由多个要素组成.要素类按照内容、几何类型和比例尺进行划分. 图1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库概念模型 5.2 要素类命名规则 要素类命名采用6位英文字母表示,分别为要素类的内容标识码、几何类型标识码、比例尺代码, 具体见图2. 图2 要素类命名规则 内容标识码见表1.几何类型标识码见表2.比例尺代码见表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类命名见附录A. 表1 内容标识码 内容 标识码 水系 HYD 居民地及设施 RES 交通 TRA 管线 PIP 境界与政区 BOU 地貌 TER 植被与土质 VEG 表2 几何类型标识码 几何类型 标识码 点PT 线LN 面PY DB33/T 2122―2018

4 表3 比例尺代码 比例尺 代码 1∶2

000 I 1∶1

000 J 1∶500 K 5.3 基本属性 5.3.1 要素标识 要素标识编码要求和属性结构定义如下: a) 要素标识编码要求:不同要素标识不可重复,同一要素标识保持不变. b) 要素标识属性结构: 1) 中文名称:要素标识;

2) 英文名称:FEATUREID;

3) 字段含义:唯一标识要素类中的每一个要素;

4) 数据类型:字符型;

5) 约束:必填;

6) 值域范围:字母、数字或其组合. 5.3.2 名称 名称描述要求和属性结构定义如下: a) 名称描述要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专有名称. b) 名称属性结构: 1) 中文名称:名称;

2) 英文名称:NAME;

3) 字段含义:要素名称;

4) 数据类型:字符型;

5) 约束:有名称则必填;

6) 值域范围:汉字、字母、符号、数字或其组合. 5.3.3 曾用名 曾用名描述要求和属性结构定义如下: a) 曾用名描述要求:如有多个曾用名,名称按时间顺序排列并用 , 隔开. b) 曾用名属性结构: 1) 中文名称:曾用名;

2) 英文名称:FORMERNAMES;

3) 字段含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曾使用过的专有名称;

4) 数据类型:字符型;

5) 约束:有曾用名则必填;

6) 值域范围:汉字、字母、符号、数字或其组合. DB33/T 2122―2018

5 5.3.4 分类代码 分类代码编码规则和属性结构定义如下: a) 分类代码编码规则:遵循 DB33/T

817 中要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 b) 分类代码属性结构: 1) 中文名称:分类代码;

2) 英文名称:FCODE;

3) 字段含义:要素详细类别;

4) 数据类型:字符型;

5) 约束:必填;

6) 值域范围:数字组合. 5.3.5 图形表达代码 图形表达代码编码规则和属性结构定义如下: a) 图形表达代码编码规则:遵循 DB33/T

817 中几何特征码和图形特征码的规定. b) 图形表达代码属性结构: 1) 中文名称:图形表达代码;

2) 英文名称:GCODE;

3) 字段含义:要素几何特征和图形特征编码;

4) 数据类型:字符型;

5) 约束:必填;

6) 值域范围:数字组合. 5.3.6 数据源 数据源描述要求和属性结构定义如下: a) 数据源描述要求:描述数据来源. b) 数据源属性结构: 1) 中文名称:数据源;

2) 英文名称:DATASOURCE;

3) 字段含义:表示要素数据来源;

4) 数据类型:字符型;

5) 约束:必填;

6) 值域范围:汉字、字母、符号、数字或其组合. 5.3.7 更新日期 更新日期描述要求和属性结构定义如下: a) 更新日期描述要求:应以北京时间,精确到日. b) 更新日期属性结构: 1) 中文名称:更新日期;

2) 英文名称:UPDATEDATE;

3) 字段含义:表示要素图形或属性的采集日期;

4) 数据类型:日期型;

5) 约束:必填;

DB33/T 2122―2018

6 6) 值域范围:数字组合. 5.3.8 要素状态 要素状态描述要求和属性结构定义如下: a) 要素状态描述要求:表示要素信息的状态. b) 要素状态属性结构: 1) 中文名称:要素状态;

2) 英文名称:FEATURESTATUS;

3) 字段含义:要素信息的状态,0 表示消失,1 表示产生,2 表示变更;

4) 数据类型:整型;

5) 约束:必填;

6) 值域范围:

0、1 或2. 5.4 扩展属性 扩展属性参见

6 要素要求、附录 B 和附录 D.

6 要素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要素分类代码和图形表达代码参照 DB33/T

81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 执行. 6.1.2 要素几何表示规则和属性要求原则上参照 GB/T 20258.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1部分1∶500 1∶1

000 1∶2

000 基础地理信息 要素数据字典》执行. 6.2 水系 6.2.1 总体要求 6.2.1.1 同一名称、具有相同属性且空间上相连的线、面状水体应为一个对象. 6.2.1.2 同一名称、具有相同属性且空间上相连的结构线应为一个对象. 6.2.2 具体要求 6.2.2.1 地面河流不依比例尺的应以有向线对象表示, 依比例尺的应以有向结构线和面对象表示. 扩 展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码、航道等级、类型、水质、通航性质和上级河流等属性. 6.2.2.2 干渠应以有向结构线和面对象表示;

支渠不依比例尺的应以有向线对象表示,依比例尺的应 以有向结构线和面对象表示;

地下渠应以有向线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码等属性. 6.2.2.3 涵洞半依比例尺的应以线对象表示, 依比例尺的应以结构线、 有向边线和出入口线对象表示. 扩展属性包括宽度和高度等属性,当涵洞通车时宽度和高度属性必填. 6.2.2.4 湖泊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码和水质等属性.池塘应以面对象表示,扩 展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码和用途等属性. 6.2.2.5 水库、山塘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码、类型和库容量等属性. 6.2.2.6 海岛、水中岛应以面对象表示,岛屿名称、列岛名称、群岛名称应以线对象表示.海岛、水 中岛扩展属性包括类型和行业名称代码等属性. 6.2.2.7 干出滩、滩涂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类型等属性. 6.2.2.8 危险区、岸滩、水中滩应以面对象表示. DB33/T 2122―2018

7 6.2.2.9 礁石不依比例尺应以点对象表示,依比例尺的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类型等属性, 类型属性必填. 6.2.2.10 河、湖岛不依比例尺的应以点对象表示,依比例尺的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行业名 称代码和类型等属性. 6.2.2.11 泉应以有向点对象表示, 扩展属性包括方向、 类型和高程等属性, 其中方向、 类型属性必填. 6.2.2.12 水井不依比例尺的应以点对象表示,依比例尺的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类型、高程 和深度等属性,其中类型属性必填. 6.2.2.13 贮水池、 水窖应以面对象表示, 扩展属性包括类型和用途等属性, 其中类型和用途属性必填. 6.2.2.14 瀑布、跌水应以有向线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落差等属性,其中落差属性必填. 6.2.2.15 沼泽、湿地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类型等属性,其中类型属性必填. 6.2.2.16 河流流向、沟渠流向、潮汐流向应以有向点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方向、流速等属性,其 中方向属性必填. 6.2.2.17 堤不依比例尺的应以线对象表示, 依比例尺的应以有向堤顶边线、 结构线和下缘线对象表示. 扩展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码、高程、比高和宽度等属性,当堤高大于

2 米时比高属性必填,堤上通车时 宽度属性必填. 6.2.2.18 水闸不依比例尺的应以有向点对象表示, 半依比例尺的应以线对象表示, 依比例尺的应以上 游边线、结构线和有向下游边线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码、类型、孔数、建筑结构和高程 等属性. 6.2.2.19 船闸应以有向闸门点、线(上游边线、下游边线、结构线)和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行 业名称代码、通航能力和年通行量等属性. 6.2.2.20 滚水坝应以上游坝顶边线、 结构线和有向下游坝顶边线对象表示, 扩展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 码、高程和宽度等属性. 6.2.2.21 拦水坝应以有向边线、结构线和下缘线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高程、长度、宽度和材料等 属性,其中高程、材料和宽度属性必填,当坝长大于

50 米或坝高大于

15 米时长度属性必填. 6.2.2.22 直立式制水坝应以有向线对象表示, 石垄式制水坝应以线对象表示, 斜坡式制水坝应以有向 坝顶线和下缘线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所属水域等属性. 6.2.2.23 加固岸不依比例尺的应以有向线对象表示, 依比例尺的应以有向线和下缘线对象表示. 扩展 属性包括行业名称代码等属性. 6.3 居民地及设施 6.3.1 总体要求 6.3.1.1 不同层数、不同建筑结构的房屋应以面对象分别表示. 6.3.2 具体要求 6.3.2.1 各级城市名称、城镇名称、村庄名称、农林牧场名称应以点对象表示. 6.3.2.2 建成房屋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房屋层数、建筑结构和基底面积等属性,其中房屋 层数、建筑结构和基底面积属性必填. 6.3.2.3 棚房应以范围线和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类型等属性. 6.3.2.4 各级政府驻地、自然、文化保护机构、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机构、开发区、保税区机构、 行政管理单位、其他企事业单位、其他地理名称、门牌、地址等应以点对象表示. 6.3.2.5 各类矿井井口不依比例尺的应以点或有向点对象表示,依比例尺的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 性包括类型和用途等属性. DB33/T 2122―2018

8 6.3.2.6 露天采掘场应以有向上棱线、下缘线和面对象表示,乱掘地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 类型等属性. 6.3.2.7 散热塔、蒸馏塔、t望塔、水塔、水塔烟囱、烟囱不依比例尺的应以点对象表示,依比例尺 的应以面对象表示. 6.3.2.8 窑不依比例尺的应以点对象表示,依比例尺的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表示产品、类 型和状态等属性,其中产品、类型和状态属性必填. 6.3.2.9 起重机固定的应以点对象表示,有轨道的应以轨道线对象表示;

龙门吊、天吊应以轨道线对 象表示. 6.3.2.10 抽水站、水轮泵应以点对象表示,饲养场、水产养殖场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类型 等属性. 6.3.2.11 温室、大棚不依比例尺的应以有向点对象表示,依比例尺的应以面对象表示.扩展属性包括 类型和分................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