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22-11-03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 他持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所有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的 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持牌证券交 易商或其他代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4至25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26 至27页,载 有其致独立股东之意见.八方金融函件载於本通函第

28 至54 页,载有其致独立董事委 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 广东道 3号海港城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六楼多功能宴会厅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大会 通告载於本通函第 61至63页.无论 阁下是否有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请 阁下 尽快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列印的指示填妥表格,并无论如何须於股东特别大会 举行时间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不少於 48小时前 (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星期 一) 上午十一时正 (香港时间) 或之前) ,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 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表决. * 仅供识别 GLOBAL BIO-CHEM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09) 持续关连交易 采购玉米颗粒的新主供应协议 及 销售玉米淀粉及其他产品的主销售协议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 i ― 目录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l. 引言

4 2. 新主供应协议

5 3. 主销售协议

15 4. 有关本集团与农投的资料

23 5. 上市规则涵义

23 6. 披露董事权益

23 7. 股东特别大会

24 8. 推荐建议

24 9. 额外资料

25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26 八方金融函件

28 附录 - 一般资料

55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61 ―

1 ― 释义於本通函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 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玉米淀粉及其他产品」 指 玉米淀粉及其他以玉米为原料的产品,例如玉米蛋 白粉、玉米纤维、玉米油、玉米胚芽粕、玉米甜味 剂及氨基酸产品 「董事」 指 本公司的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星期三) 上午 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号海港城马 哥孛罗香港酒店六楼多功能宴会厅召开及举行的股 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

61 至63 页 「现有主供应协议」 指 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由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 代表本集团) 及吉粮订立的协议,内容有关吉粮供应 玉米颗粒予本集团成员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大成糖业」 指 大成糖业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 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亦为本公 司的附属公司 「大成糖业集团」 指 大成糖业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

2 ― 释义「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由伍国邦先生及杨洁林先生 (即由董事会委任就交易 事项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组成的 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 或 「八方金融」 指 八方金融有限公司,由董事会委任且经独立董事委 员会批准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就交易事项向独立董 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独立股东」 指 现代农业及其联系人除外的股东,以及於新主供应 协议及或主销售协议拥有权益之所有其他股东 「吉粮」 指 吉林吉粮资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 公司,由农投间接全资拥有 「最后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 其中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主销售协议」 指 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由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 代表本集团) 及农投 (为其本身及代表农投集团) 订立 的协议,内容有关本集团供应玉米淀粉及其他产品 予农投集团 「主销售协议生效日期」 指 主销售协议将予生效的日期,即在股东特别大会上 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当日 「公吨」 指 公吨 ―

3 ― 释义「现代农业」 指 现代农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 成立的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於最后可行日 期持有49% 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新主供应协议」 指 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由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 代表本集团) 及农投 (为其本身及代表农投集团) 订立 的协议,内容有关农投集团供应玉米颗粒予本集团 「新主供应协议生效日期」 指 新主供应协议将予生效的日期,即在股东特别大会 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当日 「农投」 指 吉林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公 司,由吉林省国资委控制 「农投集团」 指 农投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PRC LLP」 指 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於中国成立的农 业基金 「吉林省国资委」 指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事项」 指 新主供应协议及主销售协议各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 连交易及相关年度上限 「%」 指 百分比 ―

4 ― 董事会函件GLOBAL BIO-CHEM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09) 执行董事: 袁维森先生 张子华先生 刘树航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伍国邦先生 杨洁林先生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尖沙咀 广东道

9 号 港威大厦第六座

22 楼2202-4 室 敬启者: 持续关连交易 采购玉米颗粒的新主供应协议 及 销售玉米淀粉及其他产品的主销售协议 1. 引言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所公布,本公司已订立新主供应协议及主销 售协议,彼等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 仅供识别 ―

5 ― 董事会函件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有关将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批准新主供应协议及相关 年度上限的决议案的资料. 2. 新主供应协议 (A) 主要条款 日期: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订约方: (1) 本公司 (为其本身及代表附属公司) ,作为买方 (2) 农投 (为其本身及代表附属公司) ,作为供应商 根轮鞴┯π,本公司委任农投为其中一名玉米颗粒供应商,而农投 同意供应玉米颗粒予本集团成员.新主供应协议将自新主供应协议生效日 期起生效,并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且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 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书面通知提前终止. 根轮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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