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22-11-06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70193 证券简称:亿仕达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因生产经营需要,2019 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锦州新宇晨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圣龙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出 售商品等交易事项,合计金额 465.00 万元. 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发生金额(元)

1 锦州新宇晨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铜制品 250,000.00 锦州新宇晨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和接受劳务 1,000,000.00

2 辽宁圣龙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农副产品 1,000,000.00

3 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支付房租、出售电力、 支付租车费 2,400,000.00 合计 4,650,000.00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4月25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 联董事张海涛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7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王路 注册地址: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王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张海涛 实际控制人:张天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956,655 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延压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以上项 目涉及安全生产许可项目的除外) ;

半导体材料、光学元件毛坯、硅材料的技术 研究开发、生产、批发及进出口(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以及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的进出口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锦州新宇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路南、锦港大街西侧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路南、锦港大街西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张天宇 实际控制人:张天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整 主营业务:金属提纯技术研发;

金属材料、硅材料、氧化锆及其产品、机械 配件、机电产品生产、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辽宁圣龙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7 住所:义县高台子镇北砖城子村 注册地址:义县高台子镇北砖城子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张海涛 实际控制人:张天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主营业务:农副产品初加工、旅游开发、农作物种植.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关联关系 锦州新宇晨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张天宇(80%) 、刘芷晴(20%) ;

锦州新 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锦州新宇材料有限公司(58.4%) 、SEA WAVES LIMITED(41.6%) ,锦州新宇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张天宇;

辽宁圣龙 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张天宇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海涛之子.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预计交易的内容,属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属于关联方 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 的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其中,公司与锦州新宇晨科技有限公司预计交 易金额为 125.00 万元、与辽宁圣龙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为 100.00 万元、与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为 240.00 万元,上述 合计金额为 465.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系以双方自愿、平等为基础,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 公告编号:2019-007 常需求,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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