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3-11-2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 肃省教育厅甘人社厅发〔2015〕19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酒泉市、庆阳市、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试点市(州)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有关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在总结我省兰州、酒泉两个试点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现将《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2015年8月13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8月13日印发 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针对新增试点市(州)和单位的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扩大试点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教育和人才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二、扩大试点工作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推进,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按时完成各项扩大试点任务,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三、扩大试点工作的范围 在原有兰州、酒泉两个试点市的基础上,新增庆阳市、甘南州和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等有关单位.

四、扩大试点主要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机制,创新评价办法,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后的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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