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8-28 |
更改主要原辅材料和关键生产工艺;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正常生产有较大差别时,应及时进行型式检验. (3)建立留样制度,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 (4)委托出厂检验的企业应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有效的委托检验协议. 8.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置管理办法. (2)不合格的原辅材料、生产过程的半成品、成品应单独存放,挂不合格标识. (3)建立和保存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处理记录. 9. 人员管理制度 (1)管理层设有专人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设置机构或人员落实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持续改进.制定生产、质量、技术、检验等各部门职责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建立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计划.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办法,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要. (3)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4)制定生产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与安全防护措施.当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企业应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排查原因,采取应对措施. 10.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1. 产品追溯和召回管理制度 (1)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从原料采购到最终产品及销售都有记录,能够实现从原料到销售环节的全过程跟踪,并可追溯到每个环节的责任人. (2)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在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召回;
对召回的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 12.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1)食品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二)场所核查.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 企业厂房设备和布局、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设备与设施应当符合GB 14881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生产软冰淇淋预拌粉产品的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配料及混合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