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5-02-04 |
(一)严格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发包单位现场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对爆破、吊装、高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或其他危险作业,应当按照发包单位规定办理特殊作业许可申请,并在发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下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或发包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发包单位,协商解决.
(四)所有施工机械、作业工器具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加强维护检修,保持性能良好.需要强制性检测检验的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对其实施检测检验.
(五)施工(作业)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第十七条 对发包单位提供的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协议约定的,项目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施工(作业),待发包单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