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5-04-22 |
1、甲方和乙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甲方和乙方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小时)年度).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甲方用工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在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变动备案.
6、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完成 工作任务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为 .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 (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种(或岗位),综合计算的周期为 ,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工作时间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时间,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甲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甲方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甲方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工资集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