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11-29 |
第二章相关规定.
3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 公司党支部 ).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党支部设书记一名,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复配备一名主抓公司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支部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支部委员会. 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三十条 公司党支部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支部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提出意见建议.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五)加强公司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事业;
(六)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公司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支部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党支部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公司党支部先议.公司党支部召开会议,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纪要.公司党支部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公司党支部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公司党支部委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公司党支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公司党支部委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公司党支部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公司党支部报告. 根据党建入章程相关要求.
4 第三十九条 股东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二)主要股东应当在必要时向公司补充资本;
(三)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股东,不得行使股东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四)对于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可以限制或禁止公司与其开展关联交易,限制其持有公司股权的限额、股权质押比例等,并可限制其股东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