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07-07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槐岭路32号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范围:工程施工
2 质量标准:合格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最高限价:487111.23 元5工期:40天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且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8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4万元整.在2019年3月22 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已到账时间为准)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递交形式:转账、银行电汇 开户名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账号:
55130188000004760 9 响应文件份数和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有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装于密封袋中).
10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3月22 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以开标当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为准)
11 采购人: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韩书宝、彭松 联系
电话:0311-85250156 、85880127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放 联系
电话:15230850995
12 评审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
第四章).
13 供应商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日前.
14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本磋商文件凡是用 黑体 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后,按响应无效处理.
1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及合同谈判中提供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装备等进行现场施工,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次采购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来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4.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5. 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 6.工期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7.质量标准: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8.踏勘现场: 8.1供应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任何索赔.对此要求,采购人既不做答复,也不承担赔偿责任.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