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7-07-07

二、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人需求,供应商资格、磋商报价方式,以及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技术规范

第六章 图纸(另附)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最后报价表 9.2本磋商文件及附件是编制响应文件的主要依据,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前要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报送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于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任何误解或忽略,导致成交后发生任何风险,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告发布媒体以公告形式予以澄清说明,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公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获取了相关资料,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10.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变更公告;

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10.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内容为准.

三、响应报价说明 11. 响应报价 11.1本工程的响应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1.2 响应总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1.3 本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1.4 响应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最新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11.5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要求填写;

11.6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暂列金和暂估价(如有)不能修改,否则按无效处理. 11.7磋商最高限价 11.7.1本工程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11.7.2供应商的响应总价及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本工程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磋商文件.

四、磋商文件的编制 12.磋商文件的语言和计量 磋商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本项目有关的来往通知、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语言,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本次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及符号,均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响应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13.1响应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1.1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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