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12-14 |
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的;
(二)同时受聘于二人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的;
(三)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
(五)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业务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 执行标准:
(一)违反其中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2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其中两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2倍以上3.2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其中三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3.2倍以上4.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
(四)违反其中三项以上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4.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建议发证机关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 第四条 违法行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违法. 处罚依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注册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执行标准:
(一)违反其中一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但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
(二)违反其中两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但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
(三)违反其中三项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但不超过2.2万元的罚款;
(四)违反其中三项以上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五条 违法行为:建设单位违反勘察设计的行为. 处罚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设项目未经勘察设计而施工的;
(二)任意压缩勘察、设计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