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7-12-14
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2015年第三季度国税系统 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谈判项目 项目编号:2015-CGEC-20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联盛瀚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对 2015年第三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谈判项目 进行采购,兹邀请你公司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2015年第三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谈判项目

2、项目编号:2015-CGEC-20

3、采购内容及分包: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台) 单包预算(万元) 第1包A3激光黑白双面打印机

545 436 第2包A3激光彩色双面打印机

271 271

4、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由曾参加 2015年第三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复印机批量集中采购招标项目 以上子包投标的供应商为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原厂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报产品原厂商的授权文件. (3)投标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有关规定,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产品. (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财政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规定. (6)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

5、谈判文件领取: 2015年11月17日-11月19日上午9:00--11:

00、下午2:00--4:00,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免费,自带U盘). 领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厂商授权书.

6、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0日9:00. (2)谈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外宾接待室(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7、采购人信息: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7室联系人:刘莹孙晓博 联系

电话:010―63417002

63417048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 2015年第三季度国税系统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谈判项目

2 项目编号 2015-CGEC-20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为各省及以下各级国税局集中采购)

5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38)

6 采购内容 详见《谈判文件》

7 成交原则 按照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 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1:

00、下午1:30―4:00,请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自带U盘复制).

9 谈判响应文件 纸质正本1份,副本1份.

1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外宾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11 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 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0日8:30至9:00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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