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8-05-26

三、职责和任务 1.负责对乡镇禁烧工作机构和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

2.负责对乡镇动员大会、签订承诺书、通告、标语等宣传工作的督查;

3.负责乡镇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

4.负责对秸秆收储利用、堆场建设的督查;

5.负责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

6.负责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 附件3 县直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禁烧期间的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等有关宣传工作,对焚烧秸杆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县发改委: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规划、申报和推进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秸秆还田、秸秆收储、秸秆堆肥、秸秆饲料化开发、秸秆基料化、秸秆气化等工作的实施.负责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牵头做好农机作业管理,负责秸秆还田农机具调配、农机补贴、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等工作.负责落实农机淘汰、更新等补贴资金的实施.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秸秆禁烧奖补资金的筹措、划拨、监管,负责午秋两季考核奖惩兑现工作;

牵头制定奖补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办法.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指导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工业原料化开发等工作的实施.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有效打击处理禁烧期间涉嫌妨碍公务、故意纵火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雾霾天气下的交通安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负责指导做好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负责建立秸秆运输 绿色通道 制度和公路打场、晒谷、堆放秸秆障碍物的清理工作.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焚烧监管,全面禁止城区焚烧垃圾及枯枝、落叶、杂草等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林区落叶、秸秆的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对焚烧秸秆损毁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理.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开展秸秆禁烧文化宣传和旅游景区周边秸秆禁烧检查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秸秆收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天气信息收集发布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及时处置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秸秆焚烧现场. 附件4 石台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奖补办法 为切实抓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扶持政策推动作用,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率.根据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本县区域范围内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乡镇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二、奖补类型、范围,资金使用范围

1、秸秆类型:水稻、油菜、玉米、小麦、棉花秸秆等.

2、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范围:机械化还田,收储利用及储运建设,秸秆固化成型,其它利用,乡镇综合利用示范点,配套农机具补贴,秸秆利用技术研发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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