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3-23 |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监察厅 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11月9日印发 校对:司明理 打印:150份 自治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安全生产 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治工发[2009]1号),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 四不放过 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有效防范、遏制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两年左右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冶、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中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三同时 制度,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更加规范.
(二)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三)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三、阶段性目标 完善、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含消防安全,下同) 三同时 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工程建设安全黑名单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事故 四不放过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