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2

(七)严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纪律 五华区劳动人事档案社会化管理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承担起业务把关责任,在档案和材料接收、查(借)阅、转递、保管等环节,严格制度、全程把关、不留死角.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方面弄虚作假,严禁为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新建、重建档案,不得无故推诿拒收档案,不得出具虚假证明,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或泄露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报送主管部门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需要加强的工作 目前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是中心工作人员自主开发的程序,仅能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简单的录入和查询,功能还不够丰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中心将向区政府申请专项经费,根据我中心的实际需求,在云南省人才市场及昆明市人才中心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取长补短,更新完善,开发一套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系统,丰富相关功能,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化办公水平,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化和满意度.

四、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管,严明纪律,完善制度,从严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活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请马雷代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予以监督、指导. 感谢您对五华区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

电话:杨丽娟、孟欣凌 0871-65189551 (此页无正文)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抄送:区政府目督办,区政协提案委. 注:在右上角""处标明办理结果,即"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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