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9 |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推荐合同双方自愿选择使用,合同双方可在不违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修改.
2、本合同所述电梯包括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维保单位,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应电梯维修许可证,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证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保活动的单位.
4、日常维保,是指对电梯进行检查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
5、保养时间,是指每次完成保养项目所需的现场工作时间;
不包括在现场维保时,发现电梯存在问题时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时间.
6、电梯维保的更多信息可在协会的网站查询.查询请登陆: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网站www.szase.org.cn 行业自律 栏.
7、本合同不含电梯重大维修、改造项目,如需重大维修、改造,应另签合同或协议.(电梯的维修、重大维修、改造的定义详见:国务院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电梯施工类别划分的规定).
8、开展维保工作前,维保单位应按规定持维保合同等相关材料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深圳市电梯维保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的方针,保证电梯功能正常,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保规则》(TSG T5001-2009)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保规则》(TSG T5001-2009)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及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其它保养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重大维修和改造项目不包括在上述工作范围内.如有需要,甲方应专项合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电梯生产单位施工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应于期限届满前1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每月合计人民币 元;
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季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季半年 年 其他:应在 日前支付.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