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9 |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延误超过双方约定的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因乙方维保工作不到位原因所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因维保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许可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 联系
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传真
电话: 传真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电梯保养时间及保养费明细表 序号 梯号 注册代码 规格型号 (层/站/门) (提升高度/角度) 安装地点 保养时间(分钟) 保养金额(元/月) 半月 季度 半年 一年 共台,每月保养金额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