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12-14 |
8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则对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最终发行价格 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 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
10 名.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 公司将与独立财务顾 问按《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五)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9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防务装备系统科研及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40,000.00
2 新一代测控通信及宇航电子元器件科研及能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