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5-11-24

五、

六、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2:4:4,中级岗位

八、

九、十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3:4:3,初级岗位十

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5:5.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正高级岗位

三、四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2:8,副高级岗位

五、

六、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1:3:6,中级岗位

八、

九、十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3:4:3,初级岗位十

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5:5.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单独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工作职责及待遇等另行规定.

第四章 岗位聘用程序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工作小组负责下达岗位职数.

(二)个人申报.应聘者填写《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续聘成果汇总表》或《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成果汇总表》,向所在单位工作小组提交聘期内教学科研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三)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格按程序进行评议,并将申请人名单、学院推荐意见、《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续聘成果汇总表》、《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成果汇总表》报学校工作小组办公室.

(四)原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符合续聘上岗条件者,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综合审定后续聘;

三级、四级岗位竞聘二级岗位者须在学校公开答辩,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综合评议,根据增补限额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学校工作小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会议审定.

(六)学校审批.

(七)学校与受聘人签订《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三级(含)以下岗位的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单位工作小组依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数,公布各级各类岗位职数,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明确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

(二)个人申报.应聘者填写《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续聘成果汇总表》或《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成果汇总表》,向所在单位工作小组提交聘期内教学科研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三)单位评议.单位工作小组对符合续聘和竞聘上岗条件者进行综合审定,确定各级各类岗位拟聘人选.

(四)公示及推荐.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学院拟聘意见、《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续聘成果汇总表》、《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成果汇总表》报学校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学校审定.学校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公示结果,汇总专业技术三级(含)以下岗位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会议审定.

(六)与受聘人签订《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学校工作小组对单位工作小组权限或程序运用不当的七级(含)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个案,有权要求重新评议推荐. 第十三条 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由各单位在现状基础上参照制定相应的上岗条件,初步确定拟聘人选,提交学校工作小组审核,经学校会议审定后,学校与受聘人签订《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学校与受聘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内容.学校与教职工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学校及二级单位均应依据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学校政策及受聘人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低聘、解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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