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03-10 |
7、NH14A634规划条件核实
1、规划选址许可 7-1NH14A634-01 城市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不含临时建筑) 1-2划拨用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审批 国有建设土地个人自建房规划条件核实 1)新征用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 ?1.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土地个人自建房规划条件核实新征用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审批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有效期:无颁发的证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有效期:两年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审批,划拨用地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必备文件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5.受理条件?5.审批条件 1.政府批准 划拨 的土地;
2.发改等部门批复建设的 市、区级道路、市政公用设施(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加油站等) ;
3. 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1、不包含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临时建筑工程、临时围墙(构筑物)、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2. 不包含属 区联合验收或者镇(街)联合验收 部分;
3. 指:阳光假日花园、嘉湖山庄、汇泉花园、樵晖新城、江滨花园、碧玉豪园、樵龙小区、桂海花园、金穗花园等区域内住宅;
4.
3、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者总平面规划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
4、54. 通过建设工程竣工测量;
5、65. 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
6、已完成配套工程;
7、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已拆除;
8、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6、符合计划立项及其它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6.申请资料 01表《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
14表《佛山市南海区建(构)筑物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审核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单位盖章(或者个人签名);
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如已抵押需提交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原件;
已审核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者总平面规划方案复印件;
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竣工图纸1套,须盖设计院章及竣工图章;
已审核的建筑设计方案原件1套(房地产、大型商业、都市型产业或者酒店等项 目须提交,规划审核完成之后该套图纸退回申请单位);
房屋测量报告(含附图)原件;
竣工测量图原件及电子文件;
【桂城(街)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该图纸上须先由区规划局法规科盖公章】;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