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03-10 |
《防雷验收合格证》证书复印件(建筑高度18米以上须提交);
建筑物各方向4R过塑照片;
加油站、气站须提交消防核准或备案意见;
14.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01表《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
144表《佛山市南海区建(构)筑物工程规划验收审核申请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单位盖章(或者个人签名);
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如已抵押需提交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原件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如已抵押的需提交银行证明原件;
已审核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者总平面规划方案复印件已批准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复印件;
已核发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竣工图纸1套,须盖设计院章及竣工图章;
已批准审核的建筑设计方案原件1套(房地产、大型商业、都市型产业或者酒店等项 目房地产项目、酒店、大型商业须提交,规划审批核完成之后该套图纸退回申报请单位);
房屋测量报告(含附图)原件;
竣工测量图原件,及电子文件光盘1张;
(【桂城(街)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测量该图纸上须先由区规划局法规科加意见并盖公章)】;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土建);
《防雷验收合格证》证书复印件(建筑高度18米以上须提交);
建筑物各方向4R过塑照片;
加油站、气站须提交消防核准或备案意见;
15、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01表《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
02表《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申请单位盖公章;
《南海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式3份,申请单位盖公章,并须属地镇(街)国土所、环保所加意见并盖公章;
用地红线图(或者宗地图)原件3张,申请单位盖公章,并提交电子文件;
政府批文复印件、或者国土部门用地批复文件复印件、或者发改等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原件各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关于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拟选址位置、面积、用途、建设规模、建设技术条件以及总平面布置意向图等资料图件(原件2份,电子文件1份);
42、真实反映拟选址用地与周围相互关系的 1:500~1:1000现状地形图(蓝图23份,电子文件1份,有效期为3年内);
,由所属镇(街)规划管理部门在图上添加规划路网及标注用地红线,并加盖申请单位、所属镇(街)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