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1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乙方在承租甲方房屋前,已对承租房屋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本合同第二条所指非住宅房屋租赁事宜(以下简称房屋),签订本临时合同.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1 房屋坐落
2 建筑面积 (M2) 房屋用途 非住宅
3 租金类型 计租面积(M2) 月租金 年租金 铺面(M2) 元元4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银行账号
2102104419300005740 5 租赁期限
6 计租时间
7 履约担保金
8 水电押金
9 经营项目
10 其他事项 禁止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及污染物品
第二章 租金结算的约定 第三条 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结清当月租金.乙方以银行代扣方式交纳租金. 第四条 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租金的,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银行负责租金代扣工作,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其银行的一个个人结算账户(如储蓄存折或储蓄卡等)作为代扣账户. 在委托扣款期间,如乙方提供的代扣账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代扣账户,否则,因不提供新账户或提供不及时导致代扣不成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甲乙双方就委托银行代扣租金事项达成以下约定:
(一)乙方委托甲方与代扣银行签订租金代扣协议,并承诺遵守该协议的条款;
(二)委托期限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
(三)委托代扣的款项包括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月租金、乙方拖欠租金所产生的违约金、银行代扣手续费等三项;
(四)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由甲方承担.
(五)当月应缴租金(如有欠租的还包括所有旧欠租金及其违约金)的银行代扣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银行在完成每月租金代扣之后再实施银行代扣手续费的代扣.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不含10日)将其应交款项(即应缴租金、违约金)足额存入其代扣账户,否则,因存款不及时或存款金额不足,导致代扣不成功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每次扣款,如乙方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其应缴款项的,银行按乙方账户实际余额扣款.因乙方采取银行存款、转帐等方式缴纳租金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完成租金收缴系统销帐,导致甲方租金收缴系统产生欠租违约金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凭租赁合同和银行代扣凭证(如为储蓄存折的应先到银行补登折)到甲方开具租金发票. 第六条 对每次银行代扣的租金和违约金款项,乙方同意甲方按先扣抵应缴租金、后扣抵应缴违约金的顺序自欠租首月开始逐月销账. 第七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累计两个月不交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出现此种情形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缴乙方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并不予退回履约担保金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赔偿.
第三章 履约担保金的约定 第八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纳本合同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的数额相当于本合同租赁期第一年首月月租金三倍的数额.租赁期间,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须支付相应费用的,甲方有权从其交纳的担保金中扣抵. 第九条 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时,乙方无违约行为,且乙方结清该房屋所欠租金、水、电、通讯、有线电视、垃圾清运处理及物业管理等应由乙方负责交纳的各项费用(以有效结清单据为准)并交回房屋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金发票原件将履约担保金全额(不计息)退还乙方. 如乙方已交纳履约担保金但不能提供票据原件的,乙方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相关的遗失声明,自遗失声明见报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可凭遗失声明、退还履约担保金的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退还履约担保金,否则,不予退还履约担保金. 第十条 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时,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担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抵补损失,履约担保金不足以抵补损失的,乙方应足额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在租赁关系解除且交回房屋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担保金,逾期不申请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退还履约担保金,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履约担保金. 第十二条 乙方在交还甲方房屋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有关该房屋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注销或变更,否则,甲方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担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