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11-04 |
364 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 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 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 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生产线 PERC 技改项目、湿法黑硅 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袁 花厂区现有电池二部、三部、四部及五部.
5、项目建设内容: PERC 项目:购置 PE 自动化机械手、HALM 测试模块、单晶制绒机等,对现 有电池生产线及生产设备进行改造, 由普通单晶生产线升级为 PERC 单晶生产线, 项目建成后电池片数不发生变化. 黑硅项目:主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或工艺,购置 MCT 制绒机台、自动化上下料 等国产设备,项目淘汰原有部分设备,对原有单多晶生产线进行湿法黑硅技术改 造提升,电池片数不发生变化,综合效率提升约 0.3%.
6、工程投资:PERC 技改项目总投资 21308.73 万元;
湿法黑硅技术改造项 目总投资
6500 万元,合计总投资 27808.73 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环境敏感对象 名称 距离厂界(m)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方位 最近距离
1 红晓村
1 西、南西
125、南60
35 户 对废气、 噪声较 敏感 GB3095-2012 二类;
GB3096-2008
2 类2红晓村
2 北25
43 户3红晓村
3 东30
187 户第-2-页4河东街社区 南330
2556 人 对废气 较敏感 GB3095-2012 二类5河西街社区 西南
540 6 袁硖港 西100 宽约 35m 对废水 较敏感 GB3838-2002Ⅲ 类7袁硖港支流 东10 宽约 5-15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各类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尖山污水处理厂,对企业周围水环境 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根据大气环境预测结果,各排放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 叠加环境本底值后均低于相关标准的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各类 废气污染物处理达标后经满 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 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84-2008)中的
3 类标准,对 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出路,只要企业做好固体 废物分类收集与管理,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各类酸、碱、特种气体等化 学品等物料泄漏,以及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发生泄漏对周边 敏感点存在一定影响,不过此类事故的概率较低,企业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 合理的应急预案,一方面减少物料泄漏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把事 故的影响程度控制在最低水平,则项目的事故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 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黑硅项目产生的含银废水需在车间排放口处理达到相应标 准后, 再与其他废水处理装置一同排入企业现有自设的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 《电 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时产生的浓水作为工艺 废气洗涤塔用水、补充冷却塔用水.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技改后,企业各类废气均沿用企业现有的废气处理措 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 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 第-3-页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 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 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 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生产线 PERC 技改项目、湿法黑硅技术改造项目 位于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宁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污 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同时, 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总体规划,其 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本环评均采纳,符合三 线一单的要求,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 2.5 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 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 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 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
58 号 联系人:联系人:陈乐 联系
电话:17769617191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干区九环路
9 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
电话:0571-28187317 环保部门: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第-4-页 联系
电话:0573-87289022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
226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 (http://www.ryhky.com/)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 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