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11-05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72) TUS INTERNATIONAL LIMITED 启迪国际有限公司须予披露交易 关於参股并成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 参股并成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启迪云 控与多家行业内的领导企业 (包括整车厂和出行服务商等) 共同订立了创新中心出 资协议,,

订约方同意各自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以共同成立国家智能网 联汽车创新中心,并将各自持有该中心9.09%股权.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由工信部推动成立,定位为我国连结技术链和产业链 的协同创新枢纽以及智能网联汽车前瞻基础与共性交叉技术策源地、科技成果转 化与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公共平台,同时也是业内高端人才的集聚与培养基地.该 中心将与股东及其他相关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开展多项共性前瞻技术和共性 交叉技术支撑服务工程的研究和产业化,能够对本集团开发的智能网联汽车云控 平台技术、新一代车载计算平台以及新一代车载终端等业务提供多方面的支援.

2 根葱轮行某鲎市,启迪云控将以现金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并拥有9.09%权益.各订约方全部出资完成后该中心之注册股本为人民币5亿5,000万元. 上市规则涵义 就本集团根葱轮行某鲎市榻怨抑悄芡荡葱轮行某鲎侍峁┲械 而言,由於一项或以上之适用百分比率 (定义见上市规则) 经计算后超过5%但低於 25%,根鲜泄嬖虻14章,按创新中心出资协议建议合作成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 创新中心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通知及公 布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的规定.

3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启迪云控 与多家行业内的领导企业 (包括整车厂和出行服务商等) 共同订立创新中心出资协 议,,

订约方同意各自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以共同成立由工信部推动的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并将各自持有该中心9.09%股权. 创新中心出资协议之主要条款列载如下: 日期: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 订约方: (i) 启迪云控;

(ii)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iii)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v)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v)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vi)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vii)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viii)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ix)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4 (x)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xi)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伦鞒鲆磺泻侠聿檠笏钪⑷ぜ叭沸,其他订约方 (即除 启迪云控外) 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 (及其关连人士) 之第三方.创 新中心出资协议在各订约方签署后已作实. 合作成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 根葱轮行某鲎市,订约方同意各自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合作成立由工 信部推动发起的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并将各自持有该中心9.09%股权.各订 约方全部出资完成后,国家智能网联创新中心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5,000万元.预 计在该中心的实体成立后将由工信部授牌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於成立后将入账为本集团之可供出售投资. 业务围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将自主运营,确定技术方向并承担国家相关研发任务,满 足各订约方的开发产品和技术谘询服务、培育人才的需要,亦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行 业提供谘询、测试服务.

5 注册股本及资本承担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之注册股本为人民币5亿5,000万元,将由启迪云控及前文 所述的其他订约方各自以现金注资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成立.根葱轮行某鲎市 议,各订约方需要在2018年4月15日前一次性缴清认缴的出资额. 出资额由各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当中已计及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营运及 研发所需之估计资本总额. 启迪云控注入之注册股本预期将以本集团内部资源及或 (如有需要) 本集团透过任 何潜在集资活动筹集之所得款项净额提供资金.然而,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并无具 体集资计划,以为合作成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之所需资金集资.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的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设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当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 工民主选举产生,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提名董事1名,其余11位董事由包括启迪云控在 内的各股东方轮流提名.轮流方式由股东会讨论决定.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6 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亦设监事会,由8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其中该中心职工代表监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5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由其委派方 予以撤换,在任期内更换监事时,继任者的任期为前任者的剩余任期. 订立协议及合作成立国家智能网联创新中心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驾驶辅助系统(ADAS)解决方案一级供应商,以及城市级 的自动驾驶云控解决方案提供商,一直积极践行国家的智能网联汽车战略.本集团一 方面联合行业内的领导企业响应工信部的推动成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另 一方面亦正积极参与发改委下属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的筹备工作.本集团积极开 发基於多传感器高度融合及具备深度学习人工智慧的自动驾驶系统,矢志成为自动 驾驶综合性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本集团同时更积极谋求与香港特区政府及各家大学 的合作,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香港以至整个大湾区的发展.

7 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是当前全球各大科技强国的重要战略方向.合作成立国家级智能 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是应对国际竞争与践行我国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是跨行业及地 域集聚资源形成标准、技术等原始创新的手段.我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制造 业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均已将该中心列入计画当中,并且成为行业共识.国家智能网联 汽车创新中心作为国家级的创新平台,是以智能网联汽车国家战略为顶层设计、以基 础前瞻和共性交叉关键技术为底层支撑,定位为我国连结技术链和产业链的协同创 新枢纽以及智能网联汽车前瞻基础及共性交叉技术策源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创 新发展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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