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11-09 |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领导成员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 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 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 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2015 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 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5 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5 漳经发债 ) .
(二)发行总额:6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 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 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 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
3、
4、
5、
6、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 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 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 面值所应获得利息进行支付.第3年至第
7 年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 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兑付款项自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上
2015 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 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发行范围及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
(七)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015 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目录释义.3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6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7 第三条 发行概要.12 第四条 承销方式.15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16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18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19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21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23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34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48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55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的用途
56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65 第十五条 风险揭示
71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78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80 2015 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82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83 附表一:2015 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85 附表二:发行人 2011-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86 附表三:发行人 2011-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88 附表四:发行人 2011-2013 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89 2015 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释义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 下含义: 发行人/经发公司/公司 指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 2015年漳州 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本 期债券而制作的 《2015年漳州市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本 期债券而制作的 《2015年漳州市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 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 投资者直 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 簿记 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 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 建档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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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 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 《2015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各自承销的比例承担 本期债券发行的风险, 即在本期债券 发行期限届满后, 将未售出的债券按 照各自承销比例全部购入, 并按时足 额划拨本期债券募集款项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偿债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账 户监管银行 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 州分行 《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 《2015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2015年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台商区/台商投资区 指 漳州台商投资区 区管委会/台商区管委会 指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区财政局/台商区财政局 指 漳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 市政府/漳州市政府 指 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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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市国资委/漳州市国资委 指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市财政局 指 漳州市财政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 (不包 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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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498 号文批 准公开发行. 发行人已获得漳州市人民政府漳政函[2013]47 号文批准,向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发行人股东已同意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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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龙池商业街
15 号龙池广场 法定代表人:郑水明 联系人:黄庆林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
电话:0596-6265566 传真:0596-6668368 邮编:363107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罗华伟、刘浏沐、王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3 层
电话:010-88005344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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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人:宋文雯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56 号方圆大厦
23 层
电话:010-88027229 传真:010-88027190 邮编:100044
(三)分销商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杨清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
168 号腾达大厦
15 楼
电话:010-88576720 传真:010-88576702 邮编:100044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阮洁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大厦
4 楼债券发行部
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邮编:200125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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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李皓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电话:010-88170745 传真:010-66168715 邮编: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袁璐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4 楼
电话:021-58409894 传真:021-68875802-8248 邮编:20012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孙治山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9228 传真:021-68807177 邮编:200120
五、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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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执行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