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22-11-08 |
600333 证券简称: 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 2015-02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止煤焦化业务的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5 年7月9日披露了 "关于天然气置换煤制气进展情况及计划停止煤焦化业务的公告",目前,公司 天然气置换煤制气工作即将全面结束,停止煤焦化业务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公 司决定自
2015 年9月30 日起全部停止煤焦化业务.
煤焦化业务停止后,不会影 响居民用户和工商用户的燃气供应. 公司聘请的相关机构正在对焦化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对由此产生的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关信息,公司将进行及时、充分、完整披露,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 年9月29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