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11-12 |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2月21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夏丽文为公司董事、质量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免去高红梅的董事、质量负责人职务的议案.自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 会议由黄瑞杰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任命董事、质量负责人夏丽文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董事、 质量负责人高红梅女士因个人原由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质量负责人之职.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提名夏丽文女士为公司董事、质量负 责人.公司董事会对夏丽文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 为其担任董事、质量负责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19-003 夏丽文:女,1972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佳木斯医学院;
1996.7-1999.12 就职于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任研发人员;
2000.1-2007.12 就职于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任研究所副所长;
2008.1-2010.12 就职于哈 药集团制药六厂任技术部副部长;
2011.1-2011.12 就职于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任研究所 所长、质管部部长;
2012.1-2018.4 就职于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任厂长助理兼总工程师.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高红梅女士在职期间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 提出离职后已经与夏丽文女士交接工 作,未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2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