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11-13
・98 ・ 财会月刊2017.

31 【摘要】2014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新增了离职后福利概 念, 首次规范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通过分析90家两地上市公司2013 ~ 2015年年报中 离职后福利的披露情况, 发现存在披露不完善和不规范的问题, 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执行力度 弱. 结合离职后福利的经济后果, 发现设定受益计划对企业、 职工、 债权人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都有很 大的正面效应. 但是设定受益计划中企业要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和风险, 建议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建立设 定受益计划, 实行混合型福利政策. 【关键词】离职后福利;

设定受益计划;

经济后果;

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 (2017) 31-0098-5 赵丽萍 (教授) ,赵丽萍 两地上市公司离职后福利信息披露现状及其经济后果 ――基于

2013 ~

2015 年年报数据

一、 引言 20世纪末我国开始成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 由 于反倾销应诉中在认定产品的正常价值时我国企业 无法提供国际认可的完整成本资料, 我国反倾销应 诉频频失利. 而薪酬成本的计量是成本资料中的一 项关键内容. 2006年前我国没有单独的职工薪酬准 则, 按照

1992 年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和 《企业财务通则》 规定, 计入产品成本的职工薪酬仅 包括直接工人工资和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在此基础 上按 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有很大差异.

2006 年我国首次发布了 《企业会计 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将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 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 性福利及辞退福利等都囊括在内, 基本保持了与国 际薪酬成本核算的一致性. 与此同时, 随着知识经济 时代的来临, 高素质人才供不应求, 企业为了吸引人 才需要提供更丰富的薪酬福利政策.

2014 年1月27 日, 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CAS 9) 新增了离职后福利概念, 规 范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首次从准则层面明 确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福利类型的 会计核算和披露要求. 至此, 我国职工薪酬准则与国 际雇员福利准则开始实质性趋同.

二、 员工离职后福利的内容体系及其披露规范 离职后福利是企业在员工离职 (退休或解除劳动 关系) 后支付给员工的福利, 企业进行此项支付是基 于员工在职期间提供的服务. 离职后福利计划可分 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 指企业的义务仅限于向独立基金缴存固定费用, 除 此之外不承担其他任何支付或担保责任. 基本养老保 险和失业保险都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 指职工未来的离职福利固定, 企业需保障职工的到 期权益, 并承担计划运营中的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 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应列示在资 产负债表流动负债项下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中. 企 业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设定提存计划的性质、 缴费金额及依据.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应列示在资 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项下. 企业应从设定受益计划 的特征及风险、 金额及变动、 对企业未来现金流和时 间的影响、 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进行披露.

三、 A+H股上市公司离职后福利信息披露现状

(一) 样本选取 本文以截至

2016 年12 月1日新浪财经披露的 91家A+H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 剔除尚未公开发 布年报的新上市公司, 得到有效样本公司

90 家, 涉2017.31 财会月刊・99・ 及金融业, 制造业, 采矿业, 建筑业, 电力、 热力、 燃气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 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房 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共8个行业门类. 通过巨潮资 讯网获取90家上市公司2013 ~ 2015年年度报告, 逐 一查阅报告原文, 并重点关注财务报表及附注和相 关重要事项, 分析离职后福利的披露情况.

(二) 离职后福利披露情况分析 1. 修订后准则的执行情况. 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鼓 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修订后的 CAS 9. 截至2013 年年报发布时

90 家样本公司已在两地上市 的公司有

83 家, 其中

60 家表明提前执行 CAS 9, 但 仅有

35 家实际按照 CAS

9 进行披露, 占比 42.17%. 2014年有4家年报未实际执行CAS 9, 其中3家来自 金融业,

1 家企业属于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的生产 和供应业, 分别占样本中各自行业比例为 15%和25%. 到2015年, 上述3家金融业上市公司仍未执行 新准则, 表明金融服务行业对人力成本的关注度不 高, 薪酬准则执行力度弱. 2. 设定提存计划的披露情况分析. 从披露形式 看, 可以分为表内和表外披露两种. 表内在资产负债 表的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下披露, 表外披露分散在 年报正文中的董事会报告、 公司治理及财务报告等 章节. 2013年之后表外披露均统一在财务报告附注 中. 通常在附注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项下 的 职工薪酬 中披露设定提存计划性质, 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注释 应付职工薪酬 项下披露具体计 算依据和金额, 部分年报也单列 离职后福利 项集 中披露. 从披露内容分析, 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 . 具 体披露见表1. 2013年后披露情况大为改观, 但对设 定提存计划相关缴费金额计算依据的披露不够完 善, 上市公司整体披露的完整性仍处于较低水平. 截至2015 年, 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失业保险覆 盖率达到 95.40%,

63 家上市公司建立企业年金, 占比72.41%. 披露差错则主要来自于准则修订所导致 的设定提存计划与社会保险费披露位置混乱. 我国两地上市公司企业年金参与率达 72.41%, 远高于全国 10%的平均水平. 这是由于早期内地赴 港上市公司都有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和业绩做支 撑, 其中不乏众多大中型优质国企. 强大的经济实力 和国有背景使两地上市公司更易于承担社会责任, 对职工的福利政策也更加完善. 但与此同时, 建立企 业年金的样本公司同样存在着年金计划覆盖人群少 的问题. 由报表披露情况看, 企业年金的受益人群仅 限于集团或部分子公司中符合资格的员工, 受益人 数少使得企业年金的本期应缴存额远小于基本养老 保险本期增加额, 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我国目前企业年 金基金规模仅占基本养老保险结存量27%的现状. 对样本总体所有制性质进行梳理, 发现73家为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其中58家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 度, 占比 79.45%;

17 家为非国有上市公司, 只有

5 家 公司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 占比 29.41%. 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企业年金参与度更高. 进一步对建立企业 年金制度的

63 家上市公司年金缴费的财务负担率 进行计算, 按所有制分组并剔除异常值后取算数平 均值, 发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年金缴费的工资负担 率、 营业总收入负担率及净利润负担率均高于非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 见下图. 设定提存计划 披露比例 详略 程度 披露 事项 披露 内容 披露差错 详细 简略 性质 计算依据 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企业年金 2013年 数量 (家)

19 10

9 19

11 16

18 2

9 16 比例 (%) 21.11 52.63 47.37

100 55

80 94.74 10.53 47.37 84.21 2014年 数量 (家)

85 42

43 85

42 84

85 81

62 2 比例 (%) 94.44 49.41 50.59

100 49.41 98.82

100 95.29 72.94 2.35 2015年 数量 (家)

87 53

34 87

53 87

87 83

63 0 比例 (%) 96.67 60.92 39.08

100 60.92

100 100 95.40 72.41

0 表190家两地上市公司设定提存计划披露情况 注: 是否披露的标准为是否采用CAS 9, 并明确界定 所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性质. 披露详略程度的标准为对3 项披露事项的披露是否详细. 除披露比例外,各项比例 (%) 的计算均以当年披露设定提存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 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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