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11-11 |
101 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杨忠 会序 议题预案执行人 一 介绍到会股东情况 董秘 杨凯二关于为青海江仓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为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 关于为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 杨忠六与会股东划票表决 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七 宣读法律意见书 顾问律师 任萱八宣读股东会决议 董秘杨凯议案一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受董事会委托,下面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 包括议题中的
二、
三、四 项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的发展,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1.为控股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长城国兴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金额贰亿元整、期限肆年的融资租赁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控股子公司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信银行兰 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金额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西宁 城北支行申请的人民币金额壹亿元整、期限叁年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
2004 年3月,注册资本 2.4 亿元,法定代表人:杨忠,住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
110 号,经营范围:探矿、煤炭开采、炼焦、 发电,售电,煤化工产品及副产品生产,煤炭、焦炭、煤化工产品及副 产品经营,五金、钢材、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原燃材料、 议案一 辅助材料、火工品经营,来料加工,科技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 截止
2015 年9月底,公司总资产 40.49 亿元,负债总额 31.9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8.93%;
2015 年1-9 月营业总收入 4.15 亿元.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35%股权,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肥 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 32.5%股权;
三家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二)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12 月,注册资本 9,243 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振宇,住址:肃北县七角井,经营范围: 矿产资源采选冶炼、矿山技术服务、矿山产品经营、矿山设备、配件及 机电产品经营(不包括小轿车)、来料加工、副产品出售、科技咨询服 务. 截止
2015 年9月30 日,公司总资产 37.95 亿元,负债总额 30.2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9.79%;
2015 年1-9 月营业总收入 3.05 亿元. 本公司持有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该公司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1 年9月,注册资本 10,030.58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立新,住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
52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
2015 年9月30 日,公司总资产 12.32 亿元,负债总额 6.9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6.74%;
2015 年1-9 月营业总收入 0.81 亿元. 本公司持有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该公司系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 议案一 司申请的融资租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
4 年.该金额为贷款本金,但借款利息(包括因借款方违约或逾期 还款所发生的复利及加收的罚息)、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亦 在保证范围之内. 2.本协议有效期为肆年, 每笔借贷业务按借款方与贷款银行确定的期限 为准. 3.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相 应义务,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不得拖欠银行贷款,不得因此给本公司造 成经济损失. 4.如因借款方未及时还款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银行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而使保证方受损, 应由借款方在该损失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等额 补偿;
如货币资金不足时,借款方应按双方协定的价格以保证方认可的自有 资产抵偿保证方的损失.
(二)与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申请 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期限
1 年.该金额为贷款本金,但借款利息(包括因借款方违约或逾期还款 所发生的复利及加收的罚息)、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亦 在保证范围之内. 2.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每笔借贷业务按借款方与贷款银行确定的期限 为准. 3.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 相应义务,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不得拖欠银行贷款,不得因此给本公司 造成经济损失. 4.如因借款方未及时还款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银行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而使保证方受损, 应由借款方在该损失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等额 补偿;
如货币资金不足时,借款方应按双方协定的价格以保证方认可的自有 议案一 资产抵偿保证方的损失.
(三)与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城北支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期限
3 年.该金额为贷款本金,但借款利息(包括因借款方违约或逾期还款 所发生的复利及加收的罚息)、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亦在保 证范围之内. 2.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每笔借贷业务按借款方与贷款银行确定的期 限为准. 3.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严格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相 应义务,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不得拖欠银行贷款,不得因此给本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 4.如因借款方未及时还款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银行向保证方主张 债权而使保证方受损,应由借款方在该损失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货币 资金等额补偿;
如货币资金不足时,借款方应按双方协定的价格以保证 方认可的自有资产抵偿保证方的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5 年10 月22 日召开了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与会 董事一致认为:控股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肃 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 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 较大风险,将对其生产经营和借贷融资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同时亦可加 快实现本公司战略目标,公司董事会拟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为 183,000 万元,但实际发生额为 132,547.33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49.17%;
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议案一 本次新增的三笔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 施.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5 年11 月9日议案二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各位股东介绍公司董........